早饭时听到一则消息,说昨天凌晨,菜市场一商贩与市场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利用水果刀轧伤5名执法人员,其中一名伤势还比较严重。大家纷纷议论此事,有的认为执法人员依法执纪没有错,错在那位商贩,遇事太冲动。也有的认为是执法人员的不对,其处理问题的方法简单粗暴。
深刻反思一下,我觉得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要弄明白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位商贩如此冲动,做出这种不明智的举动。问题肯定不会这么简单。
一直以来,政府与百姓之间好像永远是一对矛盾体。不过现在十九大报告已经很好地回答和解决了这一矛盾,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就是为人民谋幸福。
各级政府作为党中央各项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者,同时其主要职能就是为老百姓服务。要坚决执行党中央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各级政府部门除了领导之外,还必须有各类具体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或执行者。但往往就是一些干部和执行者在执行上级的指示规定过程中与广大老百姓之间发生着矛盾冲突,损害着党和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毛主席曾经说过,制度制定好以后,关键就是干部。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事情往往是这样,上级制定的政策制度是正确的、科学的、合理的,但却被一些执行者给搞偏了。
“好经被和尚含歪了”。
干部在执行上级法规制度的过程中,由于受不同区域、具体事情特殊性的影响,必定会遇到与上级法规制度相矛盾的地方。当矛盾发生时,办事的干部应该如何去处理呢?一种方法是不顾百姓的实际,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的制度规定,结果是在上级领导心目中得了高分,但却在人民群众中失了分。另一种方法是事实求是地向上级反馈百姓的现实矛盾,寻求上级的支持,还要千方百计地寻找解决矛盾的结合点,这样既没有违背制度规定,又为老百姓解决了实际问题。这两种方法孰高孰低,不言而喻。
所谓领导就是服务,就是为人民群众服务。假如当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失时,领导不去协调解决,即使是执行上级的指示再坚决,再不折不扣,也会偏离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忘记了我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
诚然,法规制度有其权威性和严肃性,不能随意变更,更不能肆意践踏,但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任何真理存在的基础就在于其是有条件的,在这种条件下它是真理,如果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真理也会变成缪论。所以说,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在执行上级法规制度和指矛的过程中,一定要因人、因时、因地、因事而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机械地执行。很多矛盾冲突往往就是机械地执行上级的指示造成的。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大风厂因拆迁之事与政府部门之间的矛盾冲突正是由于领导干部没有认真分析大风厂的实际情况,对于职工的现实困难和矛盾没有拿出具体的解决之策,而强制执行政府的拆迁命令引发的。矛盾虽然一时平息了,但又由于区长孙连城的懒政不作为,在没有解决新厂址的情况下,强行封厂,导致工厂职工无法正常上班,丧失基本的劳动权和尊严。这些矛盾没有及时化解,又引发了新一轮的矛盾冲突。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情况实在是太多了,很值得广大领导干部深刻反思。
当然很多老百姓的思想觉悟没有那么好,思维层次也没有那么高,看问题更没有那么全面,他们关心的更多的是自己的切身利益能不能得到保障,他们更需要的是一份公平和正义。
假如我们各级领导干部都能把百姓的利益时刻装在脑袋中,遇事从百姓的利益和诉求出发,及时向上级反馈群众的疾苦,积极协调解决矛盾,那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政府与百姓就不会是一对矛盾体,政府的公信力就会不断的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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