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茶水泡面)
公文是一种十分严谨的文章,有人提出“公文写作是戴着脚镣跳舞”,这话形容得很贴切;也有人批评,豆腐块似的公文像“八股文”,这也有些道理。作为一种应用性文体,高效、实用、权威、严谨是公文的特点,格式固定也就没什么可挑剔的,甚至公文的语言也有很多是规范性用语。
无规矩不成方圆,规范性用语方面也是公文写作值得注意的一个地方。笔者归纳了七个方面的规范性用语,供大家写作时参考:
1.开端用语。也叫起首语,通常为了表示文章写作目的、依据、原因等。如:为了,遵照、根据、按照等。
2.引用来文用语。引用来文的文字时使用。如:关于《......报告》收悉,现经...同意,等。
3.称谓用语。对不同事物的称谓,有第一、二和三人称的不同。如:我局,贵局,该局;本部门,贵单位,该同志等。
4.表态用语。不同的语态用词表现不同程度的态度。如:必须,立即执行,原则上同意等。
5.期盼用语。对收文方表达某种请求或期望。如:希望,恳请、请等。
6.征询用语。征求和询问对方单位对某事情的意见和态度用语。如:当否,有无不妥,是否可行等。
7.结尾用语。公文末尾结束时用。如:予以通知,为盼,此告等。
在具体写作时,其实还有更多比较规范的用法,大家一定要能熟记这些常用的规范用语,并要掌握在不同公文文种中的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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