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同事聊天,她很遗憾地告诉我,她所在的一个教师交流群被群主解散了。起因是群主付费买了一份很好的教学资料,无偿分享到这五百个成员的教师交流群,卖家得知后找上门来,责备她违规分享、断TA财路。群主再三道歉,转款800元以作赔偿。可对方不依不饶,最后,群主将群解散。
闻言,我甚觉可惜,又颇感悲哀。
那个群是全国各地的优秀老师通过口耳相传、以旧带新自发组织的教育教学交流群,大家有什么教研成果或者教育教学资料都无私无偿分享。我一直拜托同事拉我进去,可惜人员已满。同事安慰我说,有她在,我不进群也没什么关系。
托同事的福,她陆续转发给我群里初中语文学科的相关资料,从现代文阅读到古诗文鉴赏,从字词积累到写作指导,从教学方法到学生心理,应有尽有。这对于我一个半路出家的老师来说,是多么珍贵的宝物啊,有了它,我要少走多少弯路。
我一直期待着哪天能入得山门,亲自与优秀的前辈们交流,谁知群就这样解散,令人叹惋。我相信,所有的群成员都会失落,这是大家共同的巨大损失,也是大家共同的巨大遗憾。
知识付费已成社会潮流,别人以时间和心血变现本也无可厚非。可是,我很是不解,知识付费的内容不能传播交流吗?传播交流就侵犯了知识产权吗?我买了一本书,难道就不能借给别人看了?那些付费的内容就一定是全新独创的知识吗?如果不是,按这位大侠的说法,TA自己岂不是非法传播、非法盈利?
据同事说,那份资料的售价其实不到十块钱,群主自罚800元赔偿与TA,却还是被刁难。我并不确定这人的职业,按常理推断,TA应该在教育行业浸淫日久,爱钻研,也颇有心得。也许讲台上TA是一名受学生爱戴的老师,但是,在价值观念上,过分看重金钱,毫无利他之心,实在让人崇敬不起来。
其实,从国家层面来说,依托互联网技术的飞速进步,国家也提倡教育资源共建互享,以促进全国教育资源的平衡发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云平台”应运而生,上面分享了很多学科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教学视频,供大家学习或观摩。“希沃”上,也有许多老师无私上传自己的优质课件,大家互相学习,共同进步,为教师的教学工作和个人成长带来了很大的帮助。
有人也许会说,老师也是人,也有弱点,也要吃喝拉撒,凭什么以圣人标准要求老师?可是,一个社会,一个国家,育苗的园丁眼里只有金钱,是多么危险又悲哀的事啊!
知识付费,让很多的先进知识、经验、技术快速传播,可也造成了知识壁垒,如果没有钱,你可能永远也登不上最新最高的殿堂。自媒体时代,不少人东拼西凑搞付费割韭菜,乱象丛生,世人要获得真正有用的知识难上加难。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有些东西,个人无法阻挡,也无力改变,左不过是长叹一声,无奈一笑。
发点牢骚,晚上睡一觉,这事儿就揭过,明天太阳照常升起,干该干的活,找该找的乐,糊涂着过吧。
路过的简友们,不妨说说你的高见,以纠我于狭隘或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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