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与概念
按照国际清算银行支付结算委员会的定义,所有涉及到资金转移的行为,都可视作支付行为,支付的概念最大,清算和结算属于支付过程中的特定环节,其中,清算是发生在结算前的支付环节,该环节的功能主要是为了提高结算的标准化水平和结算的效率。
支付:完成付款人向收款人转移可以接受的货币债权的过程,包括交易过程、清算过程和结算过程等三个过程。
清算:包含了在收付款人金融机构之间交换支付工具以及计算金融机构之间待结算的债权,支付工具的交换也包括交易撮合、交易清分、数据收集等。
结算:该过程是完成债权最终转移的过程,包括收集待结算的债权并进行完整性检验、保证结算资金具有可用性、结清金融机构之间的债券债务以及记录和通知各方。
在国内官方文件中,虽然看不到对这三个概念的单独界定,不过大的原则是一致的。比如,在《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中,对银行卡清算业务的界定为:
本决定所称银行卡清算业务,是指通过制定银行卡清算标准和规则,运营银行卡清算业务系统,授权发行和受理本银行卡清算机构品牌的银行卡,并为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提供其品牌银行卡的机构间交易处理服务,协助完成资金结算的活动。
在这个界定中,银行卡清算业务定位为对资金结算的协助行为,也是把清算和结算过程做了区分,清算在结算之前,为提高结算的效率提供支持。
此外,《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直接对“支付清算”进行了界定,也可以作为参考。
本办法所称支付清算,是指支付指令的交换和计算。其中:
(一)支付指令是指参与者以纸质、磁介质或电子形式发出的,办理确定金额的资金转账命令;
(二)支付指令的交换是指提供专用的支付指令传输路径,用于支付指令的接收、清分和发送;
(三)支付指令的计算是指对支付指令进行汇总和轧差。
在这个定义中,没有直接提及清算和结算的概念,但可以看出支付指令的交换属于典型的清算行为,支付指令的计算则既包括结算业务,也包含部分清算过程。
中国支付清算体系简介
从支付清算业务类型看,包括现金、非现金业务,非现金业务又包括票据、银行卡支付、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和预付卡支付等几种。
其中,互联网支付是最主要的业务类型,2016年银行和第三方支付的互联网支付金额达到2139.2万亿元,占据非现金支付业务总金额的58%;银行卡支付次之,占比为20%;移动支付再次之,占比5.66%。
从支付清算参与机构看,不算央妈的几大支付系统(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在内,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特许清算组织在内的三大支付产业主体。
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旧是支付清算主渠道,2016年,银行处理的非现金支付业务金额占业务总量的97.3%。银行在大额支付、企事业单位资金结算及跨境支付等方面尤其占据主导优势。
注:图中的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没有包括二代的“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超级网银)”
代表性清算机构简介:银联的业务模式
银联作为国内唯一的卡组织,除了制定银联卡的清算标准和规则以及对银联卡的发行和受理进行授权外,还负责银行卡清算业务系统的运营工作,负责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提供其品牌银行卡的机构间交易处理服务,即通常所说的收单业务。
银联收单业务中支付清算可简单划分为交易信息传递、清分和资金划拨等几个步骤:
信息传递是指为发卡银行和收单银行传递银行卡交易信息和备份交易信息;
清分是指在日切后为各银行进行银行卡交易清分,轧差各个参与银行的应收和应付资金额,使得参与银行卡交易的各家银行只需要准备相互间轧差后的净额;
资金划拨则可视作最后的结算过程,通过央行的大小额支付清算系统或同城票据交换系统等,来完成应收应付资金的转移。
信息传递和清分本质上属于一种信息传递,并不涉及的资金的流转,主要在银联内部完成;而最终的资金划拨是通过央行的支付系统进行的,因为,银行的清算账户只在央行开立(不直接接入央行支付系统的银行可在代理行开立清算账户,第三方支付机构也是在银行开立备付金账户,最终通过代理行在央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完成资金的跨行结算过程),即通常所称的备付金账户。
作者:薛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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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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