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不得买,等于买不起。
2017年8月6日 星期日 天气:晴
舍不得等于买不起,曾经觉得那是一句多么荒唐的话。
五毛钱一包辣条,两块钱一斤白菜,十七块钱一斤猪肉,我们买不起吗?
单独的五毛钱、两块钱和十七块钱,确实不多,我们大多数人也确实负担得起。
可是有时候,我们也确实有舍不得买的时候。哪怕是一斤白菜和一斤猪肉。
在那个时候,仔细想想舍不得等于买不起这句话也并不无道理。
上大学的时候,宿舍四人,只有我一个人来自大山里,理所当然的也只有我一个人最穷。
只有我一个人穿着土得掉渣的衣服,一看到“大甩卖”、“清仓”等字眼就两眼放光。
只有我一个人学习最用功,因为始终觉得浪费时间就是在浪费生命,最重要的是不能浪费学费,因为那是父亲低三下四地借来的。
只有我一个人吃得最差,一碗热干面恨不得分成两份吃两餐,偶尔能吃一碗麻辣烫加根火腿肠就觉得兴奋不已。
只有我一个人用着按键手机,只有我一个人买不起电脑。
只有我一个人不吃零食。
不吃零食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我本身也不太爱吃甜腻的食物,二是我真的没有闲钱去超市买零食。
记得有一次我和一个舍友一同从图书馆出来,大约晚上八点多的样子,借着橘色幽暗的街灯,穿过斑驳的林荫街道,路过超市,准备回到寝室。
这时舍友突然问我:“吃冰淇凌吗?”
我连连摇头示意不吃。
记忆中还是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吃过两毛钱一根的冰棍儿。
那个时候我很舍得,我想吃什么就去买,什么没吃过我就买什么来吃。
舍友走出超市时,手里握着两个冰淇淋,顺手递给我一个。
我摇头加摆手说不要,她硬是塞给我一个。我剥开包装纸,轻咬了一口。
冰淇淋的甜腻确实不是我所爱的,但它的口感香甜而冰爽。
那是我第一次吃冰淇淋,此后再也没有吃过。
在很穷的学生时代,我甚至连一个冰淇淋,或者是别的任何一类零食都舍不得买。
从而我体会到:舍不得买,确实是因为买不起,吃饭都是问题,哪能花钱买零食吃?
不知不觉间,我竟然养成了不吃零食的习惯,一日三餐,吃饱即可。
如今,我已经是26岁的大姑娘了。我依然舍不得买很多东西。
26岁了,我从没买过一件衣服超过500元,从没用过一部手机超过1500元,从没有大手大脚乱花过一分钱在我看来没有意义的事情上。
身边的姑娘们苹果手机、苹果平板、平果电脑霸占满了桌子和床,可我依然在用1000多点的安卓手机。
身边的姑娘们随便买一支口红,随便买一双高跟鞋,随便做个美甲都够我买几十本二手书了。
我工作的这几年,银行卡里也确实不至于空空如也,可是我从来不敢乱花钱,我舍不得买很多东西。
比如我想买台笔记本电脑用于排版文章,可是转念一想平板电脑也可以啊,于是很快就放弃买笔记本的念头。
哪怕读书、码字是我全部的精神食粮。
因为深知每一分钱来之不易,所以不舍得,但不舍得又何尝不就是买不起呢?
上学的时候如果手头富裕,那么请吃冰淇淋的人应该是我,而不是舍友;现在如果压力不大,工资客观,那么不至于买台笔记本还要退而求次的选择平板。
大多时候,我们表面看来,舍不得和买不起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只有真正舍不得买一件自己心仪的东西时才会深深的明白:原来舍不得真的等于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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