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爸爸给宝宝买的恐龙到家了,嘟嘟玩的完饭都没吃。最众的结果就是宝宝睡觉前吃了几块饼干,一块蛋糕,睡前还喝了一盒奶。
宝宝睡着后,我读完了《喜宝》。
怎么说呢,其实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读长篇小说了。我没能想到两天的时间我还能够在家里抽着闲把它看完。
读小说显然比读工具书来的让人心情愉悦,但是读到一半的时候我同同事说,尽管我一直都想读这本书,但幸好,我是现在读的这本书。
那时候自己还没有现在这么有原则,或者说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年少时如果就读了它的话,我的爱情观一定会被它前面表面的感情观所影响,深刻地!
我愣是挤出各种时间把它先看完了!
读小说算不算不用费劲坚持就能全力以赴的热爱?
我从小接触到的行业都比较传统,所以我对工作学习的认识也比较狭隘。有时候真想,上学时如果能早点接触到现在自己所知道的领域该有多好!
人无后眼,不说了,去看《被讨厌的勇气》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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