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难题?
哈佛,麻省理工,宾夕法尼亚大学,都是常青藤名校。三位校长在国会听证会上被问道:当有人要求对犹太人进行大屠杀时,是否必然违背你们的行为准则?他们都没有明确表态,而是说要看具体情况而定。这样的含糊答复,引起舆论大哗。给大学提供财务支持的犹太财团声明将撤回援助。几天后,宾夕法尼亚大学校长顶不住压力,辞职了。为什么会发生如此奇怪的事情?中国人大概很难理解。实际上,中国人对犹太人的认识和世界主流的观点大相径庭,但是很多中国人对此毫无意识。
哈以冲突发生后,美国名校校园里发生了支持哈马斯的游行,有人发表激烈的言论,谴责以色列的暴行,甚至要屠杀犹太人。对此,校长自然责无旁贷,应该出来表态。但是,校长以大学必须坚守言论字由为由,只要不发生暴力行为,就拒绝干涉,甚至连谴责也没有。这对于支持以色列的人来说,是绝对不能接受的。要知道这些名校背后的金主是犹太财团,这里的教授,犹太人是绝对的主导,有很多学生是犹太人。这些学生拿着犹太人的钱,接受犹太教授的教导,和很多犹太同学朝夕相处,却在犹太人遭受恐怖袭击时站出来支持那些丧心病狂的恐怖分子,岂不是太奇怪了吗?而他们的校长居然如此宽容,该如何解释这个现象?
我忽然想到,要是那些校长被问的问题中,把屠杀犹太人改为屠杀黑人,校长们会怎么反应?当然马上断然报警抓人。如今在美国社会,谁敢对黑人不敬?谁敢种族歧视?更别提敢威胁屠杀黑人了。那还得了?这在美国已经成为共识,成为法律了。另外,对于同性恋者,所谓LGBTQ+,也绝对是不敢得罪的,不然也要被抓。顺便提一下,哈佛的校长就是一位女性,黑人,还是同性恋。中国人能够想象北京大学的校长可以是这样的人吗?这不禁让人想到他们的所谓“政治上正确”。此人是不是靠这个上台?难道就没有更合适的人当校长了吗?这样看来,犹太人是绝对比不过黑人,或者同性恋的。是不是犹太人就该杀?校长说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黑人无财,无权又无声。凭什么他们倒混得如此强势?
在美国有很多人,他们的评判标准很简单,就是看对方是弱势,还是强势。他们不论对错,一律支持弱势,反对强势。(这一点倒和我们外交政策很相似?共产主义就是这个主张。)在美国,黑人,同性恋,本来都是弱势,于是必须同情,大力支持,把他们抬得很高,尽管很多人在私下里也非常瞧不起他们。而犹太人就不同了,他们不被允许搞地产,就只好搞金融,的确有钱,华尔街是他们掌控,于是大家便认为他们肯定为富不仁,贪得无厌,不是好东西,所以必须反对。另外,在西方白人看来,犹太人算不上白人,也让人鄙视。再加上宗教原因,反犹更有依据。这样的观念是根深蒂固的,很难改变。他们对犹太人的态度是复杂的,但负面居多。归结起来,这样的人基本上是美国的左派,而右派中也有反犹的情绪。不知大家是否知道,在美国的大学里,左派占据绝对的优势,而右派是抬不起头的。难怪当年的不靠谱总统和美国知识界特别不对付。美国的媒体,民主党也基本是左派。他们和右派川老大势不两立(尽管川老大曾经也是左派,后来才改变。)。
当然,犹太人也有好几类,他们的背景和观点很不一样。特别是以色列并不等同于犹太人,正如哈马斯不等同于巴勒斯坦一样。凡是在这些名词上搞混淆,不是无知就是别有用心,需要特别警惕。
用中国人的眼光来看美国,必然觉得美国是个奇怪的国家。因为他们那里可以随意说话,各种奇谈怪论都可以出笼,还受到保护(当然也有某些限制)。在那里当个大学校长的确很不容易!需要极高的智慧,更需要正直和真诚。智慧他们应该是有的,但是正直和真诚呢?为了正治上正确和利益,放弃自己本该坚守的原则,是可悲的。在公开场合和私下场合,他们做不到表里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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