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曰:“礼之用,和[1]为贵。先王之道[2],斯[3]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注释】
[1]和:调和、和谐、协调。
[2]先王之道:指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古代帝王的治世之道。
[3]斯:意思为这、此等。这里指礼,也指和。
宋·程颢、程颐:礼胜则离,故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以斯为美,而小大由之。乐胜则流,故有所不行者,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
宋·朱熹:“严而泰,和而节,此理之自然,礼之全体也。毫厘有差,则失其中正,而各倚于一偏,其不可行均矣。”
【译文】
有若说:“礼仪的效用,以和谐自然可贵。古代帝王治理国家之道,最可贵的也在这里。无论大事小事,都无一例外地遵循这一点。有行不通之处,为求得和谐而和谐,不用礼仪来加以节制,也是不可行的。”
【解读】
“礼”用在处世上,最重要的就在于调节各种关系。它对社会上的各种人都有很大的约束力。无论国家与国家之间,还是亲朋好友之间,一切行为都按照“礼”展开。遵循礼才能成事,而不注重礼则是行不通的。怎样做才能处理好人际关系呢?这就是礼与和的问题。也就是我们既要相互团结,做到家和万事兴,和气生财;又要坚持原则,不去搞虚假的一团和气。实际上就是要我们在礼节与自由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
有子曰:“信近[1]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2]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注释】
[1]近:意思是接近、符合。
[2]远:作动词,使动用法,使之远离的意思,除此以外也可以翻译为避免的意思。
宋·朱熹:“言约信而合其宜,则言必可践矣。致恭而中其节,则能远耻辱矣。所依者不失其可亲之人,则亦可以宗而主之矣。此言人之言行交际,皆当谨之于始而虑其所终,不然,则因仍苟且之间,将有不胜其自失之悔者矣。”
明·张居正:“如与人以言语相约,本是要践行其言,但其所言者,若不合于义理之宜,将来行不将去,则必至爽约失信矣!”
【译文】
孔子的弟子有若说:“信守的诺言符合道义准则,这样的诺言就会得以实现;恭敬的心符合礼仪准则,就可以避免遭受耻辱;所依靠的都是亲近的人,这样的人就有了依靠。”
【解读】
诚实守信是做人的重要原则之一,为了正义的事业、正当的要求去信守诺言是应该的,但是对于那些错误的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是不能去信守承诺的。对于符合准则的诚信,我们则应该做到“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很多人内心很想做到诚信,但是结果却往往事与愿违。原因可能在于答应别人的时候没有好好考虑,这也应了“凡轻诺者必寡信”那句话。生活中,对于合理的要求我们应该全力以赴兑现自己的诺言,而对于自己做不到或者不合理的要求一定要加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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