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传笺通释》说(大意):
“发夕”与“发明”,这两个词用字不同,但意义相同。
《说文解字》在训“𧒕(qì)”时说:“𧒕,夜戒守鼓也。”并引郑玄注解《周礼•地官•鼓人》的说法:“《司马法》曰:昏鼓四通为‘大鼓’,夜半三通为‘晨戒’,旦明五通为‘发明’。”(“发明”即“旦明”。)
古人把日落以后至日出之前通称为“夕”(夜晚)。天将明而未明,叫做“发明”,也可以叫做“明发”;天将明但是太阳还未出来,叫做“发夕”。
(“发夕”与“发明”,都是指天将明而未明之时,因此意义相同。据此,“旦夕”、“旦明”也应该是指天将明而未明之时。)
“发明”也可以倒过来说“明发”。
《小雅•小宛》里的“明发不寐”,《毛诗传》注解说:“‘明发’,‘发夕’至明。”与本诗《传》说“自‘夕发’至旦”是一样的意思。
《毛诗传》说“自夕发至旦”,大概认为“发夕”是“夕发”的倒文。(犹如“发明”之倒文“明发”。)是说“夕发”是夜色将要发明的时候,“旦”是天将要大明的时候。“自夕发至旦”,犹如说“自夕初明至明也”(从夜里天将亮的时候到大亮的时候)。《传》说“至旦”,是用来证明“发夕”是指天未亮的时候的。
(《司马法》:又称《司马穰苴兵法》、《军礼司马法》、《古司马兵法》。原为西周时有关军礼、军法的汇集。战国时,“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号曰《司马穰苴兵法》”——《史记•司马穰苴列传》。故该书成于战国中期。)
注:《卫公兵法》(《大唐卫公李靖兵法》)说:“鼓三百三十三槌为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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