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一个合格的作家,我希望我笔下的很美。美得倾国倾城,美得惊心动魄,美艳的不可方物。
她一定要勇敢,但不必生而勇,她可以胆小过、怯懦过;他一定要有点慈悲,一定要有极强的共情能力,但不必只凭此以荣耀,他不可以只这样。
他们一定要美,但不需要华、秀,不一定要赛西施貌潘安,不一定要腰若执流素指如削葱根,不一定要剑眉星目朗月星眸,但一定要坚强,但又不能只坚强,他们一定要走向伟大,哪怕生来渺小。
最起码,他们要向我证明要告诉我,真正惊心动魄的美是一种破坏,是一种攻击,是一种伤害,是不破不立的坚强,是破而后立的洒脱,是善的两面,是超越性别身份种族等等世间一切的,是会让原本的社会环境所厌恶的,是不会在一开始就被认可接受的,因为它一开始就不美,但它也因此而更美。
即使人们再不愿意承认,现实以及事实是,当第一眼看见到感受到这种美的那一刹那所感到所迸发出来的情感一定是惊艳。可惜我现在形容不出来。
但我很理解。
即使它离我很遥远,但我见过,虽然从未触碰,却依然相亲向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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