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曰:由显色形色所组成的瓶子,是眼识现量所见,所以瓶子应该是有自相之法。
离显色有形,云何取形色,
即显取显色,何故不由身。
如果离开显色另有形色,那么眼识为什么能取形色呢?如果形色即是显色,那么取显色何故不是由身识呢?
所谓显色,是指红黄蓝黑等物体的颜色,形色是指物体的形状,如长短方圆等,这二种色是根境法的色相。有些人认为眼识能现见对境法的显色形色,以此现量完全可以成立瓶子等所取境的色自相成立。针对这类观点,此处以观察显色与形色是异体或一体而破。如果离开瓶子的显色,另有长短方圆的形色异体存在,那么在眼识取显色时,应成不能同时缘取其形色,因二者异体,显色中无有形色,如同马上无有牛,不应该同时为眼识现见。而实际中,人们的眼识取境时,却会同时缘取其显色形色,如眼根正常者都可同时见前面红色的圆柱子、白色的方瓶等,以此显然推翻了显色形色异体的可能性。但是,如果形色与显色一体,是自性成立的一体法,也即自性成立为所取境之色自相,那么人们在以身识辨别瓶的形色时,身识为什么不能了知瓶子的显色呢?形色可以由身体触觉了达,如果形色显色自性一体,那么盲人也应见显色,黑暗之中人们也可以通过触摸了知物体的颜色……这类推论当然谁也不会承认,也显然与事实相违,因而显色与形色也非一体。二者既非异体,也非一体,然显形二色如果实有存在,必然存在一体或异体的关系,而观察之下,一体异体关系都不成立,那又如何成立二者是眼识的现量境呢?若现量不成,如何以此成立瓶子具有自相呢?故有智者应知,自根识所见之色自相唯是如同梦中景象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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