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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聚会“八项规定”

朋友聚会“八项规定”

作者: 快乐大拙 | 来源:发表于2019-10-30 07:47 被阅读0次
    朋友聚会“八项规定”

    吃喝招待人之常情,但不论是朋友聚会,还是公款接待宴请历来就有比阔气,讲排场的习惯。历朝历代都明文规定要节俭,但最难的也是吃喝招待,俗称再多的文件、再严的纪律也管不住这张嘴。

    现在公款吃喝少了,朋友间的聚会多了。什么同学会、战友会、同事帮等等,民间聚会名目更是繁多。大家也多从心里不愿浪费,可为了表达心意,更多的是为了“不掉架”,为了“面子”,明知吃不了也要多多益善。好在近几年开始盛行的“AA”制,到是像一股清风可部分地除涤此弊。

    最近在朋友圈看到一篇题为“北宋老领导聚餐的八项规定”的文章,深有感触,甚好。

    说的是北年间一帮退休后闲居洛阳的官员,他们都是年龄相仿、资历相当、性情相投、口碑良好的老领导,仿唐代白居易“香山九老会”的形式,置酒相约,定期聚餐。以年龄为序,轮流做东,共有13人,年龄最大的79岁,最小的司马光也已64岁,时人称之为“洛阳耆英会”。

    尽管只是小聚会,但毕竟都是当朝叱咤风云的人物,无规矩不成方圆,凡事不能草草。众人经过合议,决定由担任过皇帝秘书的司马光执笔,撰写《洛阳耆英会序》,以纪其事。司马光又撰《会约》,给聚会定规矩。

    《会约》一共八条,内容如下:

    一、序齿不序官;

    二、为具务简素;

    三、朝夕食不过五味,菜果脯醢之类,共不过二十器;

    四、酒巡无算,深浅自斟,主人不劝,客亦不辞;

    五、逐巡无下酒时,作菜羹不禁;

    六、召客共用一简,客注可否于字下,不别作简;

    七、会日早赴,不待速;

    八、右有违约者,每事罚一巨觥。

    按现在的意思是:

    一、聚餐中只论年龄长幼,不论职务高低;

    二、要求餐具简朴,不得讲排场;

    三、请客时,主菜不得超过5种,至于佐酒的果脯、肉酱之类,总数不得超过20碟;

    四、座次按年龄排,酒壶按顺序递,酒倒多倒少、饮多饮少自便,东道主不得劝酒,宾客也无须勉强,量大尽兴,量少随意;

    五、酒倘未喝完,桌上菜肴却已一扫而光,可补充一些菜羹;

    六、为节约纸张,只用一张通知单,主人派人逐家传递,客人能否出席,签注即可;

    七、聚餐之日,客人要按时出席,不等不催;

    八、上述规定,违反一条,即罚酒一大杯。

    有了这么一个“八项规定”(会约),人们在请客的过程中,均按“约”办理,减少了身不由己的铺张,杜绝了竞奢斗富的攀比,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费,主人没有压力和负担,客人也绝无轻视和鄙薄,优游自如。

    这“八项规定”体现了这些贤人的节俭美德,对豪华相尚、俭陋相訾的北宋官场的奢靡之风,也是一种自觉抵制。我想这对今天的公款接待或私人请客,也是一种很好的指导,既能体现东道主的好客之道,又不会逼得东道主打肿脸充胖子,寅吃卯粮,甚至负债操办。建议大家效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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