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的整治备案进入最后的攻坚、冲刺阶段!
12月13日,《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被刷屏了,想必大家也都看到了。
很多投友在后台留言,表示自己很担忧,不知道投资的平台是否会通过备案?
这份文件由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光看名字可能有部分投资人不清楚这个领导小组的来头。小星和大家解释一下,这个小组由银监会、中央宣传部、中央维稳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国家网信办、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组成,银监会为组长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网信办、工商总局为副组长单位,其他部门为成员单位。
过去几年由于P2P行业处于无监管、无准入门槛、无行业规则的三无状态,时不时就有P2P平台老板拿着投资人的钱玩跑路、失联,还有各种不是P2P的公司跑路后也让“P2P”背黑锅,搞得P2P行业声名狼藉、怨声载道,投资人也是忐忑不安、血本无归,所以大家对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
在千呼万唤、翘首以盼中,监管层终于注意到P2P这个“野孩子”,刚开始官方表态支持、划“四条红线”、列负面清单,P2P平台纷纷积极表态欢迎监管、支持监管、响应监管,毕竟监管后P2P可能就从“野孩子”摇身一变成为“亲儿子”了。
所以从2015年开始,监管层陆续出台多个文件,小星这里和大家梳理一下几个重要文件:
2015年7月,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5年12月,银监会等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6年8月,银监会等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10月,国务院17部委联合公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10月,银监会发布《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8月,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
2017年12月7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规范》
2017年12月13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后,P2P平台觉得政策还是很好、很宽松的,可以大干快上、颠覆银行。岂料大好形势转瞬急转直下,自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后,P2P平台的好日子可以说是宣告结束了,整个行业开始进入整改期。
两年过去了,除了P2P平台的数量相比前两年减少了一半外,网贷行业活跃投资人从2015年初的100万人增长到现在的450万人,网贷行业累计交易规模超过6万亿、待收规模近1.5万亿,与亮眼的行业数据形成鲜明对比的是,P2P平台的整改工作却没有多少实质性进展,至少当下百分百符合合规要求的平台几乎没有。这不免让监管层气恼,不得不祭出终极大杀招。
《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对P2P平台的杀伤力有多大?对我们投资人又有什么影响?下面小星就和大家说一下需要关注的重点。
一、2018年4月是P2P平台的生死线
文件明确表示:
1、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主要网贷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
2、违规存量业务较多、难以及时完成处置的网贷机构,于2018年5月底之前完成相应业务的处置、剥离以及备案登记工作。
3、难度极大、情况极其复杂的网贷机构,最迟应当于2018年6月末之前完成相关工作。
小星点评:留给P2P整改的时间不多了,接下来P2P平台的动作可能会比较多,我们投资人要客观分析平台的各种调整。
二、下列几类P2P平台不予备案登记
1、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立的网贷机构或新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网贷机构,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
小星点评:我们投资人需要注意了,2016年8月24日后设立的平台,除非背景特别牛逼的,比如上市系、纯国资系这类,背景一般的还是早点下车的好。
2、自始未纳入本次网贷专项整治的各类机构,在整改验收期间提出备案登记申请的,各地整治办不得对此类机构进行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
小星点评:我们投资人可以咨询投资的平台,要求平台公布当地金融办下发的整改通知书,判断平台是否纳入本次整改。
3、对于《办法》规定的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及单一借款人借款上限规定,网贷机构应当自2016年8月24日后不再违反,相应存量业务没有化解完成的网贷机构不得进行备案登记。
4、开展过涉及房地产首付贷、校园贷以及现金贷等业务的网贷机构,按照相关监管要求暂停新增业务,对存量业务逐步压缩,制定退出时间表,对于相关监管要求下发后继续违规发放以上三类业务的机构不予备案。
小星点评:只要平台想获得备案,基本都会调整资产端,清理存量违规业务。不过据小星所知,多家头部P2P平台开展过现金贷业务,且存量规模挺大,短时间内如何消化巨额存量违规业务值得关注。
三、已上线银行存管的网贷平台或重新选择存管银行
文件中特别说明,各网贷机构应当与通过网贷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
小星点评:虽然文件并没有公布哪些银行经过测评,但是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期刚刚发布的《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规范》中,小星发现包商银行、新网银行、徽商银行、厦门银行、哈尔滨银行、江西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等9家银行参与了规范标准的起草。话说小星之前看到这段信息并没有太当回事,现在才明白是怎么回事,想必与这9家银行合作资金存管的平台躲过此劫。
文件虽然没有提网贷平台存管银行的属地化要求,但是考虑到最终的整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由本省(区、市、计划单列市)金融办、银监局的负责同志共同签发,属地化仍然值得关注。
四、无法完成备案的平台会受到什么惩罚?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无法完成备案登记但依然实质从事网贷业务的机构,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应当协调相应职能部门予以处置,包括注销其电信经营许可、封禁网站,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向其提供各类金融服务等。
小星点评:这一条有点过于草率,封禁网站,那我们投资人的在投资金怎么办?
五、活期、净值标违规
文件说明,以活期、定期理财产品的形式对接债权转让标的,应当认定为违规;各网贷机构不得以出借人所持债权作为抵(质)押,提供贷款。
小星点评:虽然净值标被禁止,但是投资人之间的债权转让被认为合规。接下来有活期产品的P2P平台应该会积极降低活期存量资金、直至取消活期产品,有投活期的投资人应尽快提取活期投资资金。
六、P2P平台不得兜底,风险准备金(质保服务金)被禁
文件说明,风险备付金与网贷机构的信息中介定位不符,各地应当积极引导网贷机构采取引入第三方担保等他方式对出借人进行保障。
小星点评:包括人人贷等多个平台已经陆续取消风险准备金、质保服务金,投资人对此应保持冷静、无需恐慌。没有了风险准备金、质保服务金,P2P平台还有第三方担保、履约险等其他途径降低自身的业务压力,同时实现对投资人的一种保障。
七、远离有线下理财的P2P平台
这一条是老生常谈了,具体有那些P2P平台有线下理财业务,小星这里就不明说了。
八、投资人应多方求证P2P平台是否通过整改验收
今天上海某平台高调宣传已通过整改验收,称一旦上海备案细则出台,将成为上海地区第一批获得备案许可经营的平台。不过很快就遭到上海金融办方面的否认。
小星点评:各地整治办都有指定官方网站,对拟备案网贷机构的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最近大家的留言很多,虽然有些留言小星没有及时回复,还请大家见谅,你们的每一条留言小星都记在心里。之后的测评文章里,小星会加入测评平台在整改和备案方面的工作内容及进程,另外小星最近也会及时和大家关注的平台沟通,咨询他们的整改及备案情况,欢迎大家在文章下面评论留言,或者在后台留言。
文/智小星( 微信公众号 zdxlcs ), 与小星一起体验钱生钱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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