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包括大西安在内的全国各大城市都开始进入热、热、热的模式了,气温越来越高,天气越来越热。华商报报道6月2日西安温度达到39.3℃,全省最高!6月3日上午,陕西省气象台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预计省内多个区域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高温之下谁都不好受,当然最难受的就是明明知道是高温,还要外出战斗在高温中工作的人了,阵阵的热浪袭来真是超级痛苦啊。刘律也提醒大家,若在室外长时间逗留,请注意防护紫外线灼伤,佩戴遮阳帽,必要时要涂抹防晒霜等,如果感到不适请及时到阴凉处休息,因为稍有不慎,你很可能就中暑了。
中暑是在暑热季节、高温和高湿环境下,由于体温调节中枢功能障碍、汗腺功能衰竭和水电解质丢失过多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和(或)心血管功能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大家注意了,中暑其实是一种急性疾病。
我随便在网络上搜索了一下中暑死亡的案例,但就西安来说,从2016年至今每年都有人因为中暑而死亡的案例。
但是不得已要在酷暑中工作的人劳动者由于中暑受伤或死亡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或工亡呢?根据2012年起施行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19条的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职业病目录》所列第4条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中,第一项就是中暑。
有点小尴尬的是,虽然中暑是夏季常见突发病,但能被直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必须是职业性的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通俗的讲就是,认定职业性工伤的必须是的长期接触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和高温、高湿作业的,一般都是户外保洁、建筑、冶金、井下作业等。
可能有人要问,那有人平时不是经常给干这些高温工作,只是在高温天气外出工作了,又不幸的中暑了,咋办?那可以考虑走“视同工伤”的办法。《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中暑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它就是一种因高温而突发的急性疾病。
但是,高温中暑鉴定为工伤的程序繁琐。其实不单单是中暑鉴定工伤繁琐,但凡是个工伤鉴定,程序都很繁琐,很多劳动者和家属不一定有耐心和法律素养把这全过程都走完。
我觉得大家与其中暑后研究如何申报工伤,还不如做好预防工作。夏季应尽量避免暴露在烈日下,加强防护措施,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补充水分和盐分。如出现头晕、恶心、乏力等症状,应及时休息,到阴凉处通风休息,一旦感觉严重了及时拨打120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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