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九日,星期四,炎暑。
截止昨天,来简书正好一月,按乡里旧俗,该待“满月”客了。早上,上街买菜,望着擦身而过的行人,晃晃悠悠的,都好象有病。我突然有了一个近乎完美的想法,我要成“家”,成为一个作家。
我似乎听到干里之外,有简友“扑哧”一下笑出声来。我明白大家的意思,人家老简来一两年,刷字几十万,有的还出了一本两本书,你凭什么?凭那三干字不到的“散文随笔”;凭你在废纸篓里翻捡的国学文化;凭你连插图排版都不会,首页还未上,并且每更一文还纠结人家编辑用不用。省省吧,老兄,好友圈里闹腾一下,满足一下小小虚荣心,可以打道回府了!
可我不!
我有激情,我不怕困难。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干山只等闲”。我会象过去一位师兄一样,挎着水壶,背着挎包,啃着干粮,到处听作家讲座,到各种笔会上凑热闹。我会强烈到跪求名家合影、签名,等一段面黄肌瘦、蓬头垢面回来时,我会拿着成本的像册指给人看,我会高举着名家签名摔得“啪啪”直响,你做不到吧!
然后,我勤奋啊。我宅男一个,几乎每天更一文;我写作,废寝忘食,我夜里熬到两点。别人都在休闲娱乐,看那些泡沫剧,抱着手机象吸食“鸦片”,可我在写作,不,严格地说,我在开方治病。
听清,是他们有病,不是我有病。这群人光笑我愚,不,这是最好听的。他们背后的词是:傻子,笨蛋,书呆子。他们以为我听不见,我清楚得很。我不陪他们喝酒、八卦、飞短流长,他们嫌我不同流;我不参与他们的勾当,搞那些恶心人的成年游戏,他们恼我不合污。相反,他们给我套以清高、呆子的头套,拉到荒郊野外,一枪毙之。好在我命大,从乱葬岗又爬了回来。
第三,我有良知。当作家这才是最最重要的。为民鼓与呼也好,“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也罢,你心不能歪,心歪了文自然不正。那些真正的大作家考虑过成名成家,挣稿费吗?法国的福楼拜,生前穷困潦倒,死后数十年后连废纸片都抢着出版;曹雪芹写《石头记》,“披阅十载,五易其稿”,自己呢,一贫如洗,儿子也病死了,死后不知多少年,把人捧得天高。爱捧死人,看来不独是国人,全世界都这样。
有简友又该笑了:不拿稿费,吃风痾沫啊!不,不,这点我没说明白,发文挣稿费,是劳动报酬,无可厚非的。我说的是那些披着老羊皮充羊的人,你看他们出的什么鸟书,尽不教人学好,充斥色情、荒诞、低级趣味。这些书东拼西凑、刪删减减,出书很快,然后便找一帮人笔会一下,不痛不痒地争鸣一下,最好是媒体炒作一下,最后来个签名售书,只等着回家数票子了。
所以我这几年几乎不看现代小说了,当然也有好的。
回头再说说“作家”。我没病,我清楚得很,要成作家,得有两个完全必要条件:一是出版发表过值得一提的东西;二是作者身份得被认可。目前至少是某一级作协的人,并且出过什么书。完了,完了,对照这两条,我知道完了,作家也不是闹着玩的,算了,我不当了!
邻人不时有欢声笑语传出,这胡同里二胎娃儿可真多。街上车喇叭声老响,沙瓤西瓜肯定满甜的。怀念鲁迅啊,看他老人家多会总结:”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这世道,能没有些狐妖、牛鬼蛇神什么的。
狂人日记:我已“满月”,立想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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