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读||热狗

作者: 我是呆哥 | 来源:发表于2019-12-17 08:31 被阅读0次

    村上龙


    “当网球比赛的警卫很轻松。”
    麦迪逊广场花园的警卫说。
    “我们的主要工作,就是把黑人黄牛从售票处赶出去,如果是冰棍球或篮球比赛,就很难区分谁是黄牛谁是观众了。但网球比赛就不一样了,即使是买最便宜门票的观众,该怎么说,感觉都很优雅。而且,也很少有黑人看网球。”
    门票按照价格的高低,依次分为红色、橘色、黄色、绿色和蓝色。门票和座位的颜色相同。比方说,最远的蓝色座位看到的选手,就和火柴棒差不多。
    我的票是红色的,而且是双人用的,名为“小屋”的包厢。这张票可以连续使用七天,索价七百美金。
    两个月前,也曾经举行过类似的网球比赛,我请住在纽约的朋友帮我张罗门票。当时,他买的是绿色门票,我还抱怨他,我从日本千里迢迢赶过来,竟然帮我订这么差的门票。你也算是住在纽约的人,难道不知道哪一种门票的座位在哪里吗?
    这次,朋友帮我订了包厢座位,说:“这次的门票包君满意。”
    我苦笑着交给他七百美金。
    这张双人用的包厢座位和日本棒球场的贵宾席一样,通常都是公司用来招待客户的。座位前方挂着写有名字的牌子,我的旁边是美国大通银行,后方是佩恩.韦伯,前面是新泽西富士经销商。我的座位上当然写着我的名字,但和这些大公司、大银行名字排在一起,令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第三天,我像往常一样,买了百威啤酒走向座位时,看到一个身穿黑衣服的老人坐在那里。
    场内有身穿红外套、系领带的验票员,她们会把客人带到座位,收走门票。如果不想付小费,自行寻找座位坐下后,验票员就会要求观众出示门票。
    克里斯.埃弗特和玛蒂娜.纳芙拉蒂洛娃等著名选手都会比较晚出场比赛,场内还有许多空位。老人身上的衣服虽然有点皱,但还是穿上了黑色礼服。难道是因为老人,那些验票员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
    “这里是我的座位。”
    我出示了红色门票,对老人说。老人瞥了我一眼,坐去三排前的座位。当玛蒂娜.纳芙拉蒂洛娃上场比赛时,观众渐渐多了,老人又被赶走,转移向其他的座位。在玛蒂娜.纳芙拉蒂洛娃比赛期间,老人已经转移了四次阵地。
    克里斯.埃弗特上场时,老人已经没有座位可以坐了。当包厢座位坐满人时,老人的黑色礼服格外引人注目。无论美国大通银行,还是新泽西富士经销商,都没有人穿邹巴巴的黑色礼服。由于是春天,又是热闹的女子网球赛,观众都穿着色彩缤纷的毛衣、衬衫或是外套,好好装扮自己。
    老人四处张望着寻找空位,验票员走了过来。当老人出示最廉价的蓝色门票时,验票员好像赶乞丐似的挥了挥手。
    “你要不要坐这里?”
    老人走过我身旁时,我对他说。原本约好同来的朋友因为工作分身乏术,两人用的包厢座位上,只有我一个人,用沙哑的声音向我道谢。他手上拿着超市的纸袋,和看起来已经用了十年、伞柄已经很旧的雨伞。
    我以为他对网球情有所钟,却发现事实并不是这么一回事。即使克里斯.埃弗特打了好球,他也从来不拍手,也没有为对方选手加油。他在看球时,脸上面无表情。
    “克里斯.埃弗特应该会赢。”
    即使听到我这么说,他也只有挪动一下眉毛而已。
    克里斯.埃弗特轻松拿下第一局时,老人说了声“抱歉”,便站了起来。
    我以为他回家了,没想到他拿了两个热狗回来,然后递给我一根。我拿出钱包准备付钱,他对我摇了摇头。
    热狗里夹了很多切细的高丽酸菜,满满的芥末几乎盖住了番茄酱。
    当我们吃着热狗,相视而望时,老人第一次露出了微笑。
    “你几岁了?”
    老人问我。我回答三十四岁,他说我看起来只有二十四岁。然后,他又笑了笑,嘴角的皱纹上,沾上一坨番茄酱和芥末。
    “日本人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我说。
    “你住在这里吗?”
    “不,我是来旅行的。”
    饥肠辘辘的我无法靠一个热狗填饱肚子,于是,我决定去买一种名叫普立兹的咸面包。那是一种很普通的面包,街头小店也有在卖。密度很高,好像把一般的食用面包压紧的感觉。拉得细细长长后,扭一下,打一个结,烤的时候,在表面撒上粗粒的岩盐。
    我打算买两个,老人摇摇手拒绝了。
    “谢谢,我不太喜欢吃那个。”
    他以为我不高兴了,赶紧补充说:“那是犹太人的面包。”
    然后,他又告诉我:“我是从罗马尼亚来的犹太人,在马赛住了十年。”
    “罗马尼亚的吸血鬼很有名。”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就是吸血鬼,会吸人的血。”
    “我没听说过。”
    “听说好像住在罗马尼亚的特兰斯瓦尼亚。”
    “我不知道,不过,罗马尼亚本身就是个乡下地方。”
    老人沉默了片刻,但他的视线并没有追随网球。
    “你觉得热狗和普立兹面包哪一个比较好吃?”
    他一边用纸巾擦嘴巴,一边问。
    “差不多吧。”
    “你不觉得看运动比赛时,热狗特别好吃吗?”
    “而且要在大太阳底下。”
    “配上冰冰的啤酒。”
    “对啊。”
    “日本也有热狗吗?”
    “美国的比较好吃。”
    “我也这么觉得。”
    大太阳下,看网球和足球比赛时,热狗顿时摇身一变,成为无可取代的食物。吃的时候并没有这种感觉,只是在日后,在远离太阳和运动时,他才会变成一种幸福感的象征,回味无穷。那不是大脑、舌头或是胃而已,而是全身都在回味这种感觉。
    “二十年前,我坐船从马赛来到美国。之前,我抛下妻子,从罗马尼亚到了马赛,在马赛时,和一个芬兰女人住在一起,生了一个儿子。我们一家三口来到纽约,当时,我儿子十一岁,被移民局关了一星期左右。之后,我们曾经一起去过一次洋基球场,我们三个人一起吃热狗。你或许不相信,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吃热狗。香肠、面包、番茄酱和芥末在嘴里混合在一起的味道,真的是妙不可言。我一直在开出租车,只要经济稍微宽裕一点,我们三个人就一起去洋基球场吃热狗。”
    “现在还去吗?”我问。老人垂着眼睛说:“我太太死了。”当我问到他儿子时,他一言不发地摇摇头。于是,我不再问他家人的事。
    克里斯.埃弗特获胜之后,还有一场比赛,老人却站了起来。超市的袋里放着香烟、鱼罐头和牙膏。
    “很高兴可以和你一起吃热狗。”握手时,老人说道。
    “你喜欢打网球吗?”最后,我问他。
    老人却回答说:
    “不,我讨厌网球。但我儿子喜欢,他很喜欢一个名叫伊利耶.纳斯塔塞的罗马尼亚冠军选手,我只是想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着,老人离开红色座位区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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