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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宗【201805166】

案宗【201805166】

作者: 为妮闯天涯 | 来源:发表于2018-06-01 22:46 被阅读0次

    成温松先生

              你好!

              你不认识我也不用知道我是谁,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为了你后半生生活过的幸福而来……

          在接你这个案宗的时候我思考了很多,当时怕影响我名声又怕影响你的后半生的幸福生活。最后我以一个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的经验证明自己应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从一个职业角度出发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我是旁观者清,以本人这么多年经手的案例分析是劝合不劝分的,以我现在的身份却又不️合适的……其实这个工作也是蛮难的问题……

          最早的想法就是直接联系与你沟通一下,去你的工作地交通又不方便,在电话上也不是一句两句话能够说清楚的事;为了保障你和我的合法权益,本想以书面形式寄给你的,考虑到你的隐私问题及沟通速度问题和怕别人看见内容后果不堪设想……最后还是决定用这个方式与你一起沟通交流。当然这个手机号专门为你开启,只用短信聊天……你每天都可以提问的我在方便的时候给你回复。

        本次与你沟通的主要目的是想让你主动解除你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你自己的婚姻生活是怎么回事你比任何人都明白。据我知道的原因是你们夫妻之间长达几年的两地分居、对彼此猜疑、人生三观不合等是导致名存实亡婚姻失败的主要原因。

        现在全国离婚率越来越高,主要原因就是闪婚和长期两地分居及三观不合的人群。在这个社会里离婚已经不是一件什么希奇的事情,也不是什么见不待人的事情,你应该坦然面对现实,从理智的角度来考虑,要更加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侍问题,你及家人孩子老人的未来生活才是最重的,与其两个人都伤痕累累还不如学会放弃一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长痛不如短痛……好开启属于自己以后崭新的生活……人终是要生活在现实生活中,应该不要去梦想生活在虚拟的世界里。

      当然你主动放弃不属于自己的感情生活也是比较明智的选择,因为有舍就有得;你舍去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同时也会得到应有物质;比如说在汉中的房子和二十多万的汽车以及在装修房子的时候会️得到十万的费用,投资给你妹超市的十万元也属于你的.你好好权衡利弊和得失吧,我做为旁观者希望你三思而后行;更加希望你能和你的妹妹一起商量一下吧,多一个人为你出出主意是不会错的,总是好事嘛……人在冲动的时候做出的选择多数是错误的,是不明智的决定,当然找别的人商量也不方便吧……你一个每月收入只有5-6000元左右的工资来说吧,这些物质价值的现实是你一个工薪阶层收入就是20年也挣不了的现实吧……你一个工薪收入只有几干元的人开二十多万元的汽车就是在宁强县也没有几个人像你这样子的吧……知足常乐吧。希望你看到这里不要生气嘛,我只是阐述的一个现实;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接你们这个案例的原因之一吧。作为一个律师我来说这些物质也少不了十左右年我才可以挣到的,更加希望你能分辨出来我的好意吧……

        在我经手过的案件中,有不少的人在刚开始的时候都是单方面提出离婚的请求并让给对方很优惠的条件和金钱的补偿,因为没人想把离婚的事闹的满城风雨家喻户晓的结果……但是有不少人却没有把握好谈判的机会,以为自己不同意离婚对方就没有招了,结果呢是闹的满城风雨不说,而且在经济上也没有占到一点优势,婚还是离了。到头来双方都伤不起,伤痕累累……在成全别人的同时也在成就自己。

          这些案例我经历的太多了,更加希望你能理解我的用苦良心何在、因为我知道只要你能心平气和主动提出双方自愿协商离婚,你的前妻会主动把房子和汽车全部都给你的并在装修房子的时候会给你十万元的装修费用当是你和儿子的补偿,还有去年投资给你妹妹超市的钱也送给你;当然前提条件是必须是对儿子好,让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不能给儿子灌输负能量的东西并且是离婚的事不能让她的亲戚知道……如果一旦形成走法律程序的时候她就不会给你这么多物质的分配,到时候一切都由不得你了,你的经济损失可能不会少30-40万元左右吧,而且儿子的抚养权有可能法院不会判给你的,因为她的收入证明比你高的多......这也是我为什么以这种方式来与你沟通交流的原因之一……

        最后我想告诉你的是,在我国的《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只要有一方以感情已破裂提出离婚申请: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也就是说以你们的条件最长六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判离婚。并不是你不同意离婚就不能离婚的……这是给你普及法律知识,没有别的意思!

        根据本人了解本案件的全部信息及相关资料,我劝不了你们合好如初,却是破镜难重圆。具体来说是什么样原因你心知肚明,两地分居是根本、几年的不珍惜是源头。以个人观点来看你遇到她也算是福星高照、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能够给予你那么多的财富可想而知一个弱女子在外打拼也是付出了多少的辛酸呀,想想她应该也不会欠你什么了、我估计你应该是不甘心吧,既然缘已尽又何必强求呢,强扭的瓜不甜,更不要去自求其辱呢…希望你能珍惜现在拥有的财富就是比什么都有用,也算是好聚好散吧!如果你还想强求的话那可能就不是福星高照,伤人伤己又伤神又破财,有可能到头来还是高山上挂粪桶,有些事情也不是你能忍辱负重就能委屈求全的事,更主要的是你们夫妻之间早已没有感情了,两个人的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生活方式及阶层早已不在同一个领域里了,所以你 最理智的选择就是学会释怀吧……

          成先生你仔细想想吧,孰轻孰重你自己与你妹妹商量一下吧……听说你妹妹是一个非常聪明能干的人;我不想让你与财富为敌,更不想你与你的后半生的幸福生活过意不去,人应该生活在现实生活中,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何必苦苦挣扎呢……婚姻的幸福与否取决于你自己的心态,也只是生活中的一段插曲而已,过了这个坎儿前面就是曙光大道,彩虹总在风雨之后!

        我办过这样的案件太多了不想看到任何人伤心又破财的;只想双方都能合合气气达到共识就好!

        以你离婚后的条件有房有车还有存款的人,人又年轻也算得上是高富帅了,收入比较稳定……在我们市里可以大胆的去挑选一些小姑娘了,再说就是在你们教育糸统编制里找个对象还是很容易的嘛……我希望你理智的分析一下自己的婚姻状况做出一个明智的选择,人生在世都在做不同的选择,如果选择正确的就是利人利己,幸福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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