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用病句十二(完)

作者: 自羽的学习账号 | 来源:发表于2023-05-01 08:25 被阅读0次

    《语病百讲》学习目的

    写作都是和文字相处,了解语病是为了给写作打基础。这是写作的必学知识。只有不写出没有毛病的句子,才能组成完美的段落,形成优质的文章。

    作者:李明洁,语言学博士,教授,社会语言学和文化人类学博士生导师,偏重文化认知和社会记忆领域。曾在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进行访问研究。


    指代的对象后置

    病例1:当他醒来的时候,老朱发现自己躺在一家医院里。

    病例2:不论他们有没有带钱,医院都要尽力抢救车祸的受伤者。

    修改后

    病例1:当老朱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家医院里。

    病例2:不论车祸的受伤者有没有带钱,医院都要尽力抢救。

    分析

    按照汉语的习惯,应该先出现指代的对象,再出现代词。例1正好相反,这就可能让人误解:“他”就是“老朱”吗?或者“他”和“老朱”是两个不同的人?例1的原义是:老朱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医院。这样的话,“他”和“老朱”就是一个人,两个词就应互换位置,意思才能够明朗。

    例2也会造成同样的误解。“他们”指谁?车祸的受伤者还是其家属抑或其他相关的人士?病句产生的原因也在于:代词错误地出现在了指代的对象之前,而指代的对象被后置了。由于语言的经济性原则在起作用,一般都是先出现形式上较为复杂的,再出现较为简单的。

    拓展汉英在指代词位置上的差异

    代词出现在指代的对象的前面,这样的用法在西方语言,例如说英语中是常见的。比如:例1在英文中就可以说成:When he woke up,Mr.Zhu found himself lying in a hospital.

    “Mr,Zhu”出现在代词“he”的后面,意思仍然是明朗的。当然,这个句子英语也可以说成:

    Mr.Zhu found himself lying in a hospital when he woke up.

    可见,英语中代词和指代的对象谁先谁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指代的对象要出现在主句而不是从句中。不过,汉语的习惯与此不同,指代的对象一定要先出现。同时由于“当…的时候”是时间状语,只能放在动词之前,所以,汉语并不能像英语的变换形式那样,说成:

    老朱发现自己躺在一家医院里,当他醒来的时候。


    指示代词误用

    病例1:远处的山坡上有一裸大树,我便向那里走来。

    病例2:我指着身边的研究生对社长说:“别看那小伙子挺年轻的,办事倒是很老练。你就让他试试吧。”

    病例3:为了研究丹顶鹤的生活习性,他不辞辛苦,哪里发现有新的种群他就到那里去。

    修改后

    病例1:远处的山坡上有一裸大树,我便向那里走去。

    病例2:我指着身边的研究生对社长说:“别看这小伙子挺年轻的,办事倒是很老练。你就让他试试吧。”

    病例3:为了研究丹顶鹤的生活习性,他不辞辛苦,哪里发现有新的种群他就到哪里去。

    分析

    代词“这”和“那”具有指示的功能,用来指示和区别人和事物。这个功能里还包含着很多的空间信息,“这”用于指身边的较近的人和事物,而“那”则表示较远的人和事物。“这”和“那”都有一些表示近指和远指的“亲戚”。

    近指代词有:这儿、这里、这边、这么、这会儿、这样、这么样、这些、这么些。远指代词有:那儿、那里、那边、那么、那会儿、那样、那么样、那些、那么些。明白了“这”和“那”里的空间信息,上面病例中的问题就一目了然了。

    例1用了“那里”,这是表示远指的,那么相应地,就要说“走去”,表示远离说话发生地,而不能说表示面向说话者的“走来”。

    例2中的研究生就在“我身边”,并不远,所以,不能用表示远指的“那”,而要改用表示近指的“这”,说成“这小伙子”

    例3中的“哪里”是疑问代词,常常活用在“哪里…哪里…”的格式中表示任指,没有具体的指称。没有“哪里…那里…”的说法。

    拓展代词的类型和特点

    代词是具有替代和指示功能的词。除了以“这”和“那”为代表的指示代词以外,代词还有两个大类:人称代词和疑问代词。

    人称代词是替代人或者事物名称的词。例如:我、你、他、它、我们、别人、人家、大家、自己。

    疑问代词是用来表示疑惑并提出问题的词。例如:谁、什么、哪儿、几、多少、怎么样、多会儿。

    代词并不是按照语法功能划分出来的词类,只是在“指代”这一点上有共同点。有的代词相当于名词,如:我、你、这、那、什么;有的相当于动词或者形容词,如:这样、那样、怎样;有的相当于副词,如:这么、那么、怎么;有的则相当于数词,如:几、多少。


    荒谬怪诞

    病例1:中国现代文学馆创建时,巴金曾捐赠15万元。最近,已故女作家杨沫又捐赠了16万元。这是文学馆收到的两笔较大的捐赠。

    病例2:在孩子成长之前,无论我发生什么意外,你都要记得我为他留这笔存款。

    病例3:请您在接到通知书的三天内,接受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

    修改后

    病例1:中国现代文学馆创建时,巴金曾捐赠15万元。最近,已故女作家杨沫的家属遵照她的遗愿又捐赠了16万元。这是文学馆收到的两笔较大的捐赠。

    病例2:在孩子长大之前,无论我发生什么意外,你都要记得我为他留这笔存款。

    病例3:请您在接到通知书的三天内到公司报到,接受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

    分析

    例1非常怪异。既然女作家杨沫已经故世了,她又如何能到现代文学馆去捐款呢?那样的话,岂不是死而复生了?孩子无时无刻不在成长,只有长大的一天,没有停止成长的时刻。“孩子成长之前”是何时?估计没有人能回答得了。

    三天内如何能完成为期一个月的培训?这只会出现时空可以自由定义的魔幻世界里,显然与我们日常经验中的常理相脖。例3的原意应该是三天内到公司报到,然后发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三天只是报到的期限,而不是培训的天数。

    话语是用来表达外部世界和内心世界的,如果所表达的内容根本不存在或者不可能存在,那么,即使句子的语法没有问题,也会让人觉得荒诞怪异、无从理解,从而成为病句。

    拓展句子意义的合理性

    上面的病例从语法上看并没有出现不规范的地方,但是我们仍然认为是病句。这是因为,语法规范提供的只是组织语句意义的结构框架,当我们要在这个框架里进一步填进具体的语义内容时,除了语法的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意义上的合理性。

    合理就是合乎逻辑和常识。如果语义内容不能以一种合乎逻辑的方式组织起来并且与我们的常识相一致的话,我们就认为句子在意义上不合理了。

    常识从某个角度上讲就是大家公认的事实和逻辑。所以,句子意义的合理性最终体现为句子逻辑的合理性,也就是要特符合思维的规律和事实的规律。


    晦涩无解

    病例1:仅就建筑而言,最近七八年来,上海是全世界建筑史上同时间进行最庞大的工地。

    病例2:如此看来,莘莘学子的付出,除了精神上的压力,还需健康的支撑。学习健康的双重要求,还是我们赋子孩子的一种最佳的补偿方式。

    修改后

    病例1:最近七八年,上海进行了大规模的城市建设,整个城市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工地。在世界建筑史上这样的工地恐怕要算是最大的了。

    病例2:学习不仅会带来精神上的压力,也会对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给孩子们加强营养不仅能强健他们的身体,也会对学习有所帮助。

    分析

    上面的例子可以说是两个“病入膏育”的病句:不仅有语法上的问题,语义上也难以理解,还很难明白作者到底想说什么。这样的句子已经到了几乎“不成句”的地步。面对这样的病句,我们只能猜测原作者的大致想法,全面改写,令其文通意顺,不必再迁就原文。

    拓展句子的合格度

    句子合格度的高低可以从语言规范的作用有没有得到实现来衡量。病句至少有一种规范设有得到满足,它的意义会有一定程度上的混乱,从而造成理解的困难。所以,句子自身语义理解的难易程度可以作为衡量句子合格度的一个标准。可以大致把句子的合格度分为由高到低的四个等级:

    第一,语法错误轻微,语感不敏锐的人可能意识不到句子信息有误,不会发生语义理解上的问题。

    第二,语法错误明显,但是某些语法结构有较强的自我调节功能,能自动校正或者补足信息,语义理解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

    第三,语法错误较重,但是由于有语境的支持,语义理解还能正常进行。

    第四,语法错误严重,以至于语法结构的自我调节功能和语境的介入都无法对信息进行校正和补足,语义理解几乎难以进行。

    上面的病例就属于其中的第四种,已经达到了晦涩无解的程度。

    针对上述的不同情况,我们需要采取不同的修改方法。第一类病句很容易被忽略,第二、第三类的修改较为简易,第四类往往需要重新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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