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歌以咏志。于是咏鹅,咏柳,咏梅,咏好多事物,一会五言,一会七律,各路文诗,潇洒滴很。
我咏不了,我只会说:石榴这个东西,很不一般阿!
十岁以前,我都没有见过这种水果。一次偶然机会,看到邻居小伙伴拿在手里吃,红红亮亮的,像一粒一粒的水晶。我整个人的眼睛都被它照亮了,却不好意思上前表达好奇,怕大人说我馋,说我好吃。
可是,那水晶能一粒一粒的掰下来,往嘴巴里送,多么新鲜神奇阿?
我母亲应该是觉察了,她冷冷的说,“那是石榴,没有肉,全是籽,没什么可吃的。”
哦,她的意思是,她是不会买这种水果回来给我们小孩吃的。
没关系,只要知道了名字,我就不怕,因为可以等自己长大买回来吃。
等我长到二十五岁的时候,自己工作有了收入,可以买自己想吃的水果的时候,我竟然忘记了石榴。
直到有一天,刚从公交车上下来,看到路边的小贩,看到拨开的半个石榴。噢,那是水晶,小时候见过的,红红亮亮的水晶,饱满丰莹,可以吃的水晶。
我买了五个,十块钱五个,很重,提回家。合租的朋友问我是不是疯了,买这么多,根本吃不完。我不说话,只是开了一个石榴请他尝。他皱着眉头,“呸”“呸”几声,全吐了出来,他说好酸,不甜。
我买的时候竟然忘记尝一尝是酸是甜?我理所当然认为这些水晶粒粒应该是多汁的,美味的。
我小心翼翼地吃了一粒,确实不甜,却也不至于那么酸,口感还算清新。
原来,这就是石榴的味道阿!
我一粒一粒地咂摸着,咀嚼着,我吃了一个,又吃了一个。
第二日牙齿喝水都打颤,我把剩下的三个石榴都扔掉了。
从此,再也不敢买石榴吃,看见它牙齿就没来由地酸胀。
上个周末,婆婆买回来三个大石榴,她说十块钱三个,便宜又划算,叫我带去公司当水果。
我带了。
石榴很大个,表皮光滑紧实,手巧的同事帮我剥好,一粒粒红红亮亮的水晶又出现在眼前,这一段不曾诉说的往事也随之浮现。
我吃了一粒,鲜甜可口,这才是石榴阿!
办公桌上的石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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