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臣企业管理著作连载
五十八、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中国的先哲孔子在两千多年前就说过:"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其意是说,不道德而发了财,那对我是万万使不得的。提到这样的话题,也许有诸多的老板马上便会斥问道:你李宝臣和孔老夫子一样虚伪。将本人与孔老夫子并排实不敢当,至于是否说上边这样的话就是虚伪,本人断不接受。我亦深知,每天没有二千多卡路里的热量满足,人之生命即无法延续。不要说我李宝臣这样的大千世界的俗人,任何人都知道"民以食为天"的通俗大道。就连孔老夫子的学生子路可谓是大贤了吧?他也说:"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礼也"(《礼记.檀弓上》)。用今人之语释之可谓是:没钱的滋味真不好受呀!但是,切勿着急,孔老夫子似乎还讲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至此,上边的话也就显得是光明磊落的内心再现了。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人多财寡,贫困可以说是危及着每个人;再加之有相当多的人是不甘寂寞,于是办个公司吧。办公司就想着要发财,要不断积累。更主要的是我们的市场经济还不是健全的市场经济,给各种各样的试图找点缝隙的人留有"用武"空间。因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某些人发财心切,干脆能骗就骗,能赖就赖。君不见马路边上的小书摊上什么"生意厚黑学"、"生意三十六计"之类比比皆是-吗?据说大家都积极买了学习,立竿见影。结果导致了正常生意无法做,社会经济秩序大受其扰。于是有一批人天天呼: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反对不正当竞争,要加大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之类。
其实,从人的理性上来说,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或阻止别人在法律或道德的约束之下大发其财,尤其是法律这个钢刃的框架中。如范蠡到了山东,日进斗金,大发其财,完全是由于其经营水平高人一筹,是买卖双方的自愿行为,与其它无涉。现代社会的知识分子,经过了几十年的辛苦研究,获取了专利,卖给企业获得大利也是应该;身强体壮的人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获取报酬也是应该。唯独是靠各种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利”或是暴利、于法于德都是不能忍耐的。其实我们可以采用逆向的思维方法思考一下,如果大家都采取同样的不义做法,你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也这样,如此循环下去这个社会将是如何的混沌状态。有人说,你李宝臣怎么说得这般悚人听闻呢?其实,我也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提示一下,一个出色的企业家,总是想干点大事业的,干大事业势必是要有点长远眼光的,这样就要求老板们所从事的事业要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如果你发了财,别人说你好,就证明你做得对:如果你发了财,别人在你背后指斥你,那就证明你做得不对。干万不要笃信什么为富不仁的理论。如果那样,你亦不会有什么事业可成。更何况这个社会还有法律呢?(未完待续)
备注:本书系旧作,1997年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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