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七章: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老子把统治者或管理者分成了四个等次。我们比较好理解的是后三种:拥戴的、畏惧的和反对的。
实际上不同的领导方法或作风,反映着不同的道德水准以及其所准循的原则。
儒家为人们从事治国策略提供的是价值取向与指导原则;法家提供的是制度规范与操作程序;而兵家的话国思想更多的表现为沟通以德治国和以法治国的关系,在道德自律与法令约束之间寻找适当的平衡点。
道家对这些统治管理模式都持否定的态度,认为“亲而誉之”、“畏之”及“侮之”均是管理上不甚成熟甚至错误的表现,正确的选择是应该本着“道法自然”的原则,在治国管理上以“无为”为手段,达到“无不为”的目的,通过柔弱、虚无、自然而然的姿态,赢得主动优势的地位,使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水到渠成进入理想的治国境界。
在具体的实践中,老子提倡的“无为”不是不为,而是不妄为,要顺乎自然,顺应百姓,作为统治者或管理者不要横加干涉、胡乱指责。相信:“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56章)。
所以,有道的统治者或管理者“悠兮,其贵言。”因此,功成事遂,而老百姓却都说:我们原本就如此呀。多么合谐的太平盛世!这不是每个统治者或管理者的希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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