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4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至今,新医改已经进入了第六个年头。新医改方案所确立的以公益性为导向的改革路线尽管有诸多含糊之处,但至少有一点已经明确,那就是政府责任在医疗中不可缺位。
相比于改革先期的活跃程度,医改节奏在2012年后一度明显放慢,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最高决策层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界定发生微调,调动更多社会力量的政策频出,医改似乎又到了一个新的路口:财政拉动之路已经难有空间,在公益性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如何撬动存量改革。
近日,国务院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十二五”期间的医改要在健全医保体系、巩固基药制度及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三个方面实现突破,这也被外界称为“二次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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