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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演通论》第六十三章 两条公理导出“知”和“在”的对立

《物演通论》第六十三章 两条公理导出“知”和“在”的对立

作者: 祥和鸿泰 | 来源:发表于2022-02-19 13:49 被阅读0次

    (说明:本笔记参考或摘自 桡哲著《物演通论注释》)   

    第六十三章 两条公理导出“知”和“在”的对立

    核心一:横向观念导致精神主客无分的佯谬存态

    笛卡尔的睿智之处在于他将精神(即cogito “我思”)首先视为是一种“在”,笛卡尔的无奈之处在于他用以证明“在”的根据又只有这个“思”本身(即“在”仅指“cogito”在)。前者使精神成为纯客体,后者使精神成为纯主体,这就是令精神呈现为主客无分的佯谬存态之原因。

    精神为什么会呈现为主客无分的佯谬存态?——横向视角。

    核心二:既往哲学超越于精神的尝试仅反映了人类精神的封闭性

    然而,如何才能够超然于精神之外或精神之上来把握和俯瞰一切存在呢?此一尝试由来久矣。早在古希腊爱利亚学派诞生之初,巴门尼德就曾借正义女神之口指出了三条“认识之路”,恰好与上章之A、B、C 三种情形遥相呼应:

    如何在精神之外把握存在?巴门尼德的三条“认识之路”是最早的尝试。

    (“思绪稍有萌动,立刻就呈现为初叶分蘖的异端”————因此,“存在是一”(巴门尼德语)。这“一”既是天衣无缝的一体存在,更是连续无间的一统存在。【在巴门尼德那里,这还只是一句囫囵未展的隐喻之谈,就像一粒自闭的种子,一旦发芽生长才显出歧枝蔓延的另一番景象,即便是巴门尼德本人,只要他的思绪稍有萌动,立刻就呈现为初叶分蘖的异端(参阅本书卷二第六十三章)。自此以还,整个哲学史再也没有能够真正回归到“一”的本原思境之中。】——第三十一章)

    第一条路是:“存在者存在,它不可能不存在”;可注释如下:无论感知是否能够认识存在,存在自必存在;或者说,不是认识了存在才有存在,而是有了存在才需 要确证认识。不过此刻所谓的“存在”不以认识为前提,因而只是一个武断。

    第一条路:存在本体必然存在,不以认识为前提,是一个武断。

    (为何说第一条路是一个武断?——因为一切“在”都是“知”中的“在”,倘若没有“知”,你如何去认识“在”?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故只能是一个武断。)

    第二条路是:“存在者不存在,非存在必然存在”;可注释如下:无论存在是否存在,感知造就了唯一的存在表象,如果把这种意识化了的表象视为非存在,则非存在才是可证明的存在。不过这里所谓的“非存在”仅以认识为前提,却没有对“认识” 本身加以认识,即尚缺乏充分的理由判定“非存在”本身的性质以及它与“存在”的 异同,因而也是一个武断。

    第二条路:感知中的“非存在”才是存在,仅以认识为前提,同样也是一个武断。

    (为何说第二条路同样也是一个武断?——因为第二条路仅以认识(即“知”)为前提,也就是将“知”从本体中抽离了出来,这个“知”(或精神)是没有本体论基础的,而是被纯粹抽离出来的“在”,“知”本身从何而来?第二条路在逻辑上没有进行追溯,因而也是一个武断。)

    第三条路是:“存在和非存在同一又不同一”。可注释如下:既然存在与非存在可能都存在着,且相互关联而又不能被统合为一种东西,则舍此没有其他出路。不过这条出路以上述两项武断为前提,因而不免仍是一个武断,而且是建立在武断之上的 武断。

    第三条路:“存在和非存在同一又不同一”指的是,本体论阶段“唯物”的那个“物”和认识论阶段“唯心”的那个“心”都存在(both exist,即“同一”)又无法统一(cannot be unified into one thing,即“不同一”),故只能承认物质和精神(即“在”和“知”)是各自独立存在并对立的,这种直接笼统的突现论当然只能是建立在武断之上的武断。

    结果,只能给人这样一种印象:巴门尼德认定第一条路是“真理之路”,却无“理” 可言(“理”指派生于感知的逻辑);

    巴门尼德认定的第一条“真理之路”,不以认识为前提,即意味着,“在”是感知或逻辑(包括理性逻辑)不能抵达的存在本体,所以这一条路无“理”可言。(“reason” refers to logic derived from perception)

    认定第二条路是“意见之路”,却无“真”可言(“真”指与感知无关的本在);

    巴门尼德认定的第二条“意见之路”,仅以认识为前提,即意味着,“在”(指“思”中的“在”)仅是主客体属性的耦合产物,此产物偏离了“本体”,故无法触及本真的“在”,所以这一条路无“真”可言。(“truth" refers to the original being that has nothing to do with perception.)

    认定第三条路是由于普通人的理智“误入歧途” 所致,但却似乎是唯一既含“真”又含“理”的认知法门(只是“真”与“理”的关系无法得到证明)。

    巴门尼德认定的第三条“歧途之路”,即普通人的理智误入歧途所致的将前两条路笼统地横向连接起来之路,反倒似乎是横向观念下解决既含“真”又含“理”的最好方案,只是这条路无法证明“真”与“理”的关系

    如此尴尬的局面,岂不令哲学无地自容?

    “知”和“在”的两难问题,让既往哲学家无地自容,一直在寻求突破“形而上学的禁闭”去解决。

    曾几何时,正义女神的启示竟成为数千年来哲学状态的谶言。

    由于一以贯之的横向视角,西方哲学沿着正义女神的启示一路发展,直至“知”和“在”双双迷失。

    【有史为证:唯物主义在第一条路上目不斜视地挺进(它的典型代表主要在哲学史的初期阶段,大致以古希腊的自然哲学时代为鼎盛期,而以培根、洛克、费尔巴哈 等为尾声);

    唯物的“质料因”是追寻存在本体的第一条路,

    唯心主义在第二条路上小心谨慎地求证(它的典型代表主要在哲学史的中期阶段,大约可从毕达哥拉斯和柏拉图算起直到贝克莱为止);

    唯心的“形式因”是追寻存在本体的第二条路,

    大凡想弥合对立两派者则只好在第三条路上蹒跚举步(它的典型代表主要在哲学史的近期,大约始于笛卡尔,历经休谟、康德、黑格尔,至逻辑实证论及存在主义为讫)。

    以笛卡尔的二元论为始等是试图弥合二者的第三条路,

    一望而知,这三条路恰恰反映着精神存在的自性封闭状态,以及为打破这种自闭而寻求出路的徒劳无功。】

    但这三条超越于精神的尝试仅反映了人类精神的封闭性。

    横向视角使得西方哲学迷失在形而上学的禁闭中,越来越趋于下流,越来越远离追求存在的终极、直至“知”与“在”的双双迷失。

    (唯有《物演通论》新哲学的纵向视角将属性之在与本性之在做出区分,并将那个非属性基干抛入无底黑洞,既往两难方能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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