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世间二十年,近来我才终于发现,在我的身体里有一个被埋藏的真正的自己。
她一身烈烈红衣,只身走在广袤沙漠。喝最烈的酒,唱最野的歌。走过这世间的波澜壮阔,见过无数人生起起落落。
若现在可以让我不计成本地做一个选择,那我一定会选择去一次沙漠。
有这个想法并不是因为我一时的头脑发热,而是那深藏在骨子里,早有苗头的对自由敏感的嗅觉。在闻到一丝夹杂着干烈细砂的风时,终于如水入热油般在我的心中爆发出来。
在前段时间看了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时我很不明白沙漠对于三毛的吸引力,哪怕在她的笔下,沙漠是那般的别具一格,但是那还不足以完全吸引我。
真正的契机是偶然听到了《沙漠骆驼》这首歌:“我要穿越这片沙漠,找寻真的自我”。所以我灵魂中真的自我又在哪里呢?
在这个冗杂纷扰的世界吗?并不,那个已经被磨到失去灵性的是躯壳,不是真的自我。
这个世界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它让它的每个部分都不一样,而人恰恰有种摧毁魔力的力量,他们制造规矩试图上所有人变得一样。
我们相互制肘相互牵绊,同时也相互在彼此的“真正自我”的坟墓上添上一块砖。
因为这些我渴望着有一个真正属于我的空间,在那里我可以安心地释放真我,任她放肆地活一把,来替我做一做我不敢做的潇洒。
我想我一定曾有一世活在沙漠,这样说来,沙漠对于我就更多了一层如同重反故乡般的牵绊。
初读《撒哈拉故事时》还不懂三毛,可读懂后,心仿佛却因此而沉重了。或许是因为我那无处可依的乡愁,也许是因为那个不得不伪装的自己。
有人不理解三毛那样的女子,为什么一定要去那一无所有的荒凉沙漠?而我的回答是:因为在沙漠风中,有灵魂被禁锢的人,嗅不出的自由和自我。
三毛是快乐的,因为她一生都能用真我活着,而她笔下的沙漠,也终于在今天变成了我眼中的绿州。
对于我为什么要写作的原因,我的解释是,我总需要有一个地方,能一面解放自己一面压抑自己。它能让我的为人处事更加张弛有度,让我在现实生活更加放松。
一个真正能为自已活的人,才能算得上是活着,所以我无数次幻想自己骑着一头骆驼,穿过风沙汹涌的沙漠,一面喝着烈酒,一面寻找绿州,看着眼前沙漠的变幻无测对自己说:
无论写作的沙漠还是真正的沙漠,总有一天我都要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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