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需要讨好任何人。”这是她第三次和我说,可惜啊,只是我为了忘记你的替代品罢了。
呵呵,一生滥情,次次真情...
其实,我很喜欢人和人刚认识的时候,热情而虚伪,新鲜又浪漫,总感觉有聊不完的话题,说不够的话。但是,随着慢慢地熟悉,或者说随着一方付出的越多,另一方就会越来越沉默。哈哈,可不可不要这么样,徘徊在目光内,你会察觉到我根本...
嗯,到了一定年纪,就不要再相信爱情了,也不要像个小孩子一样去讨好任何人。年轻,可以天真,可以犯傻,可以愚蠢,但过了18岁或20岁,就应该像个成年人一样,为了生存而努力,而不是为了爱情而颓废。
也许年少有为听起来很好,但20岁的青春年华谁不想要男欢女爱?何况这个年纪的人有太多人在读书了。相信爱情,也希望被爱,但真正走到最后的又有多少呢?
其实,我更建议你们这个年纪去经历痛苦。当然,没人喜欢痛苦,也没人喜欢孤独。可成长是需要经历的,而成长最快的方式就是女人,没错,是爱情,是错爱!
我有幸遇见了一个人,教我世间险恶,教我人心善变,教我人性背后的阴暗,教我财可通神,他教会了我好多东西,而我为了忘记他做了自己最讨厌的事。
也许,念旧不是一个好习惯,可我已经快要忘记你了...
闲暇时光总是短暂,可我不想这样浪费自己的时间。知道的越多,就越有一种紧迫感。以前努力是为了你,现在努力是为了我自己,因为我不想过得比你差,而且我想活得比你好,这是我会做到而不会告诉你的事。
所以,不用讨好任何人了。无论是你的爱人,还是爱你的人,亦或是你的老板同事,都不必去讨好。一个人吸引人的魅力是经历,还有沉淀。故静下心来,体味这人间痛苦,感受这世态炎凉,不用说太多,看,学,做,赚钱。说真的,你身边的所有人都会离开你,只有知识和事业永远是属于你自己的东西。
没你的路,我会慢慢的走,我不会再停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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