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找我唯一的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每一次相遇都是命中注定,但不是每一次相遇都让你记忆深刻。他告诉过我:我曾经遇到过一个世间最美好的女孩,她就像天使一样,她理解我、安慰我、帮助我,我们一起看过春天的雪融化,看过夏天荷花盛开,看过秋天红叶落尽,看过冬天雪花纷飞。
于是我知道,他很爱她。
于是我和他的相遇,变得毫不起眼,就像阳光下的灰尘,偶尔的在眼前的一闪而过,偶尔的让你觉得有些漂亮,偶尔的使你陷入沉思,然后轻易地忘掉。
说来我和他的相遇,甚至是有点糟糕。我和他的朋友吵了一架,他的朋友就和他吐槽我。身为副班长的我,走到他们面旁边,静静的听着。他看了我一眼,眼睛很大,很深邃。但是眼睛里充满了厌恶,从没见过那种眼神的我被吓了一跳。
总之很奇怪吧,在文理分科之前,我们都视而不见,就像反比例函数与坐标轴,离得很近却无交集。
“王芊漓,被发呆了,陪我去厕所。”李彤拿手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对她微微一笑,拉起她的手走向厕所。
而他呢,坐在我旁边,静静地趴在桌子上,好像是睡着了。
于是我在纠结,我好像是喜欢上他了。情窦初开的年纪,读文科的我们,左手青春,右手年华。
我还记得分班那天的样子,因为原本是一个班的,大家选择坐在一起。我站在他旁边摆桌子,仰着头看他显得很吃力。阳光明媚,刚好透过窗户打在他的脸上,看不太清却又看着很完美。
于是正好印证了那句话:只是那天阳光正好,而你恰好穿了一件白衬衫。
他个子真的挺高大的,站在他的身旁很有安全感。不发达但却有力的肌肉显得他很有阳刚之气。
帮忙搬书的同学打趣道:“方泽壹,你们可得好好相处。”
我记得他好像动了动眼皮,扫了我一眼,没有表情,也没有话语。
知道成为了几天的同桌,我才发现自己被他高冷的表象所迷惑。毫不夸张的说,他十六岁的人了,我和他相处就像和我四岁的弟弟相处一样。
他有时候莫名地学我讲话,有时候突然打我一下,于是两个人就打起来。让我有一种在和智障相处的感觉。
但是渐渐地,我被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他的性格有点与世无争,诙谐幽默,等等等等。
“走啦,洗个手也发呆!”李彤拉着我就走,我才回过神来。
有点尴尬地笑笑,紧跟上李彤的脚步。
“王芊漓,我觉得方泽壹挺帅的,你知道我分班之前喜欢他的。”李彤笑着对我说。
“啊…哦!对,你以前喜欢他。可你不是有男朋友了吗?”我有点尴尬,怕被这位好朋友看出心思。
“我就是说说啦,而且我们三人现在是同桌,好机会啊!”李彤一边说着一边对我挤眉弄眼。
我无奈地笑笑,说:“好好学习吧,每天想这些有的没的。”李彤轻轻把我一推,一脸笑意。
进了教室,远远看见他在发呆,腿伸得很直,心中感慨“这腿可真长!”
他始终没有回过神来,我只好默默地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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