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学习第209天《形势解 第六十四》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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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主之所以能做到令则行、禁则止者,必令于民之所好,而禁于民之所恶也。民之情,莫不欲生而恶死,莫不欲利而恶害。故上令于生利人则令行,禁于杀害人则禁止。令之所以行者,必民乐其政也,而令乃行。故曰:“贵有以行令也。”
人主之所以使下尽力而亲上者,必为天下致利除害也。故德泽加于天下,惠施厚于万物,父子得以安,群生得以育,故万民欢尽其力而乐为上用。入则务本疾作以实仓廪,出则尽节死敌以安社稷,虽劳苦卑辱而不敢告也。此贱人之所以亡其卑也。故曰:“贱有以亡卑。”
起居时,饮食节,寒暑适,则身利而寿命益。起居不时,饮食不节,寒暑不适,则形体累而寿命损。人惰而侈则贫,力而俭则富。夫物莫虚至,必有以也。故曰:“寿夭贫富无徒归也。”
法立而民乐之,令出而民衔之。法令之合于民心,如符节之相得也,则主尊显。故曰:“衔令者,君之尊也。”
人主出言,顺于理,合于民情,则民受其辞。民受其辞,则名声章。故曰:“受辞者,名之运也。”
明主之治天下也,静其民而不扰,佚其民而不劳。不扰则民自循,不劳则民自试。故曰:“上无事而民自试。”
人主立其度量,陈其分职,明其法式,以莅其民,而不以言先之,则民循正。所谓抱蜀者,祠器也。故曰:“抱蜀不言,而庙堂既修。”
将将鸿鹄,貌之美者也。貌美,故民歌之。德义者,行之美者也。德义美,故民乐之。民之所歌乐者,美行德义也,而明主鸿鹄有之。故曰:“鸿鹄将将,维民歌之。”
济济者,诚庄事断也。多士者,多长者也。周文王诚庄事断,故国治。其群臣明理以佐主,故主明。主明而国治,竟内被其利泽,殷民举首而望文王,愿为文王臣。故曰:“济济多士,殷民化之。”纣之为主也,劳民力,夺民财,危民死,冤暴之令加于百姓,憯毒之使施于天下。故大臣不亲,小民疾怨。天下叛之,而愿为文王臣者,纣自取之也。故曰:“纣之失也。”无仪法程序,蜚摇而无所定,谓之蜚蓬之问。蜚蓬之问,明主不听也。无度之言,明主不许也。故曰:“蜚蓬之问,不在所宾。”
字词注释
[1]亡:通“忘”。忘掉。
[2]将将:同“锵锵”。这里形容鸟叫声。
[3]美行:当作“美貌”。
[4]竟:通“境”。边境。
[5]憯:同“惨”。
[6]蜚:古“飞”字。
译文参考
人主之所以令行禁止,是因为他命令的是人民所喜好的,禁止的是人民所厌恶的。大凡人之常情,都是好生恶死,趋利避害。所以上面的令对人有好处能通行,禁能为人除害就能禁止。之所以令行,是因为人民赞成他的政治,所以令才能行。所以说:“贵有以行令也。”
人主之所以能让人民竭忠尽力而亲近君上,一定是因为他为天下谋利而除害。所以德行惠于天下,恩惠施及万物,父子相安,群生得育,所以万民无不高兴地为其尽力为其所用。在家则努力耕种以充实国家仓库,出国则尽节杀敌保卫社稷,即使劳苦受辱也无怨言。这就是地位卑贱的人忘掉卑贱的原因。所以说:“贱有以亡卑。”
起居定时,饮食定量,寒热得当,就对身体好,因而寿命长。起居不定时,饮食不定量,寒热不得当,就会形体受累而寿命减短。人懒惰而奢侈就会贫困,勤劳而节约就会富有。凡事都不会白白到来,必有其缘由。所以说:“寿夭贫富无徒归也。”
法度确立则人民乐从,政令发出则人民接受。法令合于民心,就像符节一样相合,如此人君就地位尊显。所以说:“衔令者,君之尊也。”
人主所言,合道理,合民情,则人民就接受其言论。人民接受其言论,君主的名声就得到彰显。所以说:“受辞者,名之运也。”
明主治理天下,不扰民而使其安定,不劳人民而使其安闲。不扰民,民众就守法;不劳民,民众就自觉劳作。所以说:“上无事而民自试。”
人主建立法度,划分职责,明确规范,用来治理人民,而不是先用言语指挥,这样民众就能遵循正道。所谓抱蜀,指的是祭器。所以说:“抱蜀不言,而庙堂既修。”
锵锵而鸣的鸿鹄,长得很美。因为貌美,所以人民歌颂它。德义,是美好的行为。德义美,所以民众喜爱它。民众所歌颂喜爱的,是美貌德义,明主和鸿鹄则具有这些。所以说:“鸿鹄将将,维民歌之。”
济济,是指诚实庄重,处事果断。多士,是指人才很多。周文王诚实庄重,处事果断,所以国家大治。他的大臣通达事理,尽力辅佐,所以人主英明。人主英明而国家大治,境内都受到好处和恩泽,所以殷商百姓对文王翘首以盼,愿意做文王的臣民。所以说:“济济多士,殷民化之。”纣王为人主,劳民出力,侵夺民财,危害民命,冤枉、暴力的法令强加于百姓,把恶毒的使臣派遣到天下各处。所以大臣不亲,小民怨愤。天下都背叛他,愿意做文王的臣民,是纣王自作自受。所以说:“纣之失也。”没有法度程序,摇摆不定的传闻,就叫像飞蓬一样没有根据的传闻。没有根据的传闻,英明的人主不听信。不合法度的话,英明的人主也不认可。所以说:“蜚蓬之问,不在所宾。”
核心内容解读
这些段落逐字逐句详尽地解释了《形势篇》中“贵有以行令,贱有以忘卑;寿夭贫富,无徒归也。衔命者,君之尊也;受辞者,名之运也。上无事,则民自试;抱蜀不言,而庙堂既修。鸿鹄锵锵,唯民歌之;济济多士,殷民化之,纣之失也。蜚蓬之问,不在所宾。”
关于君主如何立法而使得政令畅通,在于他的命令符合百姓所喜好的,而他的禁止也正符合百姓所厌恶的。人之常情,趋利避害、好生恶死,立法执政遵循“因人情”的原则立法,就会受到民众欢迎,得到民众认可。顺民心治国,才能做到令行禁止。
“贱有以忘卑",意指低贱的百姓并非乐于卑贱,而是对于自己的处境能够安于现状,如同命运安排一般。如果上位者能够做到“德泽加于天下,惠施厚于万物,”则百姓“父子得以安,群生得以育,故万民欢尽其力而乐为上用。入则务本疾作以实仓廪,出则尽节死敌以安社稷,虽劳苦卑辱而不敢告也”。这里反映出《管子》重民安民的思想,要维护社会稳定,使社会各个阶级和阶层人尽其用,各得其宜,各安其位,各乐其业。
文中说:“起居时,饮食节,寒暑适,则身利而寿命益。”即起居的时间保持稳定,饮食保持节制,冷热保持适中,这样有利于保持身体健康,从而延长寿命。反之,“起居不时,饮食不节,寒暑不适,则形体累而寿命损”。总之,“人惰而侈则贫,力而俭则富。夫物莫虚至,必有以也”。即懒惰而奢侈,一定会遭受贫困;努力工作而又节俭,一定会富裕。任何事物都不会无缘无故地到来,都必定有其原因。人懒惰奢侈就会贫穷,勤劳节俭就可以致富。“勤”与“俭”应结合起来,不可偏废。家庭经济状况取决于勤与俭的结合,前者是开源,后者是节流。很显然,作者是在要求人们,生活起居一定要节俭,行为举止一定要有节制。这样,才能保持身心健康、富贵长久。
“衔命者,君之尊也;受辞者,名之运也。上无事,则民自试;抱蜀不言,而庙堂既修。”这里依然是对明主治理国家的描述,法令实施合乎民心,人主出言顺乎民意,明主治理天下,让百姓安居乐业而不去骚扰他们,让百姓休养生息而不去烦劳他们。君主不乱发指令,明确规则,百姓就会遵循正道。
这里还反映出《管子》中的一些孝道思想。“抱蜀不言而庙堂既修”,对其中“蜀”字,古代学者多训释为“祠器”“宗器”,这句话大意指有德行的国君若能实行孝治,天下社稷便可得到有效治理。祠器,作为宗庙中祭祀祖先的礼器,天然地承载着孝道之义。
“鸿鹄锵锵,唯民歌之;济济多士,殷民化之,纣之失也。”作者用美丽的鸿鹄比喻美行德义,赞扬明主;用周文王的故事来论证主明而国治,明主需要像周文王一样诚庄事断,故国治;群臣明理以佐主,故主明;纣王作为反例,劳民力,夺民财,危民死,被众臣和百姓所痛恨和抛弃。明主不听从不牢靠的音讯,不称许无法度的言辞。
《管子》学习的背景知识
《管子》中立法的理论基础(一)
“管法”的政治理论是以天、地、人的总体关系为出发点的。只有把握住三者的规律及其相互关系才能治理好国家。《禁藏》中说:“夫为国之本,得天之时而为经,得人之心而为纪,法令为维纲,吏为网罟,什伍以为行列,赏诛为文武。”又说:“顺天之时,得地之宜,忠人之和。”《版法解》中指出,圣人之治,要在“法天”“法地”“法四时”。《君臣上》提出:“天有常象,地有常形,人有常礼,一设而不更,此谓三常。兼而一之,人君之道也。”“君失其道,无以有其国。”《霸言》特别强调政在得人,“明大数者得人,审小计者失人。得天下之众者王,得其半者霸”,失人者亡。
“管法”认为法不是天外的来客,而是人为的产物。正如《任法》中所云:“有生法。”在管法看来,生法者只有一个人,这就是君主,“夫生法者,君也”。但是君主制定法又不能随心所欲,而应遵循和反映自然与社会关系的必然性。为了了解和把握住事物的客观必然性,首要的是从调查入手,掌握实际情况。《正世》篇说:“欲正世调天下者,必先观国政,料事务,察民俗,本治乱之所生,知得失之所在,然后从事。故法可立而治可行。”这里所谓的“观”“料”“察”“本”“知”均指调查研究。只有准确地掌握了情况才能立法,才能治国。这里表现了“管法”立法的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具体来说,立法时应遵循哪些客观必然呢?“管法”家提出了如下诸项:顺天道,随时变,因人情,遵事理,量可能。
顺天道
天地、阴阳、四时等自然现象,概括起来称为“天道”。“管法”认为天、地、阴阳、四时等自然界是一个整体。在这个互相制约的统一整体中,各有各的作用。“天覆万物,制寒暑,行日月,次星辰,天之常也。”“地生养万物,地之则也。”四时是由阴阳之气的变化造成的:“春者,阳气始上,故万物生;夏者,阳气毕上,故万物长;秋者,阳气始下,故万物收;冬者,阳气毕下,故万物藏。”(《管子·形势解》)
自然界在其自身运动中有一定的规律,“管法”称为“道”“常”“则”“节”“度”
“数”“时”“序”等。细致分析,“道”的含义有不同层次的内容。有时指自然运动的轨道与特点,《七法》说:“根天地之气,寒暑之和,水土之性,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虽不甚多,皆有均(原作均有,依郭沫若等《管子集校》本改)焉,而未尝变也,谓之则。”《重令》篇说:“天道之数,至则反,盛则衰。”《形势解》:“天之道,满而不溢。”有时,道指事物的纲要,《君臣上》说:“道也者,万物之要也。”有时又指社会关系及人的行为标准。道的具体含义要与上下文内容连贯起来具体分析。
“管法”认为自然的规律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乘马》说:“春秋冬夏,阴阳之推移也;时之短长,阴阳之利用也;日夜之易,阴阳之化也。然则阴阳正矣,虽不正,有余不可损,不足不可益也。天也(原文为天地,依《管子集校》本改),莫之能损益也。”《君臣上》说:“道者,诚人之性也,非在人者也(依《管子集校》本改)。”
“管法”认为,当政者必须顺从天道才能取得成就,违反天道必遭失败。顺天道,首先表现在精神上。“管法”认为“天道”的本性对万物一视同仁而无私,据此立法要从公而无私。这叫法天合德,象地无亲,日月之明无私(《管子·版法解》)。立法尚公的原则是从天道中引申出来的。
其次,立法要依从自然规律,并把自然规律纳入立法的内容,使人们必须遵从。他们认为,春天万物复生,性质属“仁”,相应的也应行仁政,如不准杀生、毁卵,要赈济贫苦,贷种子,助孤民,赦罪犯等;夏天万物茂长,性质属“忠”,这时要实行鼓励政策,以劝天功;秋天万物萧杀,性质属“急”,与之相应,政治要从严,如行五刑,诛大罪等;冬天万物休息,性质为“闭”,与之相应,要集聚财货,妥加贮藏,对民进行教育等(参阅《管子·禁藏》)。《七臣七主》中也讲到四时之政:“春无杀伐”,“夏无遏水达名川”,“秋无赦过、释罪、缓刑”,“冬无赋爵赏禄”。《版法解》中也详细论述了四时之政。
根据不同的时令要行不同的政令,是很有道理的。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的行动必须依照自然规律。但在实践中,事情并不都是这样,逆自然规律而动的现象屡屡发生。统治者滥征徭役、兵役,违反四时规律,极大地破坏了生产,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在“管法”之前许多思想家、政治家一再呼吁政令不要违时,但把顺从四时作为法令加以规定,“管法”是最早的倡导者之一,这是很有价值的认识。当然,在他们的论述中也有荒谬之处,如把四时与刑赏等相对应,把四时赋予人事道德性质,反过来又给法律政令注入了自然性质,并通过自然化使法律神圣化,从而肯定了赏罚是必然的。“管法”把“法”接上“道”,又容纳了“仁”和“忠”,又配以四时,显然融合了道家、儒家和阴阳家的内容。
(未完待续)
参考资料
《中国政治思想史 先秦卷》,刘泽华 主编,浙江人民出版社,2020年1月
《管子(全二册)——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李山 轩新丽 译注,中华书局,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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