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选择离开家,离开故乡的小村庄还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刚从学校里毕业出来,心怀梦想,通过劳务派遣去了大都市上海打工。这是一所充满传奇色彩的大城市,是我们乡下人梦寐以求的淘金宝地。
在上海工作了三年,回乡结婚生子。在孩子四岁的时候,想着要更好的生活,再一次选择了背井离乡,来到了二线城市无锡打工,从此,生我养我的地方变成了别人口中的故乡。
每当孤单寂寞的时候,也是我最想念故乡的时候。在外无论遇到多大的艰难困苦,受到多大的委屈,只要回到故乡,那些伤心的事儿统统都可以被治愈。故乡是我的出生地,我的根就深埋在那里,那里有生我养我的父母双亲,有我嫡亲的姐姐。
在无锡生活了十多年,脑海里的小村庄的温馨感依然如故 ,每当节假日的时候,第一想法就是想回故乡走走看看,有这样的念头,应该是每一位在外漂泊者的固有共性吧。
天才刚蒙蒙亮,整片大地是安静的,田地里的禾苗都被浓密的晨雾笼罩着,空气里的润湿,夹带着一丝丝的薄凉。庄稼人屋里,已经亮起了照明灯,厨房里的锅碗瓢盆被抨击得劈哩叭啦,灶堂里的柴火被燃烧得火红火红的。
小村庄里的人,喜欢口里念叨着:“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 一家之计在于和,一生之计在于勤;早起三逛逛,晚起心慌慌”。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当然是淘米烧早饭。等锅里的水沸腾了,赶紧掀开锅盖,一股热腾腾的水雾在厨房的屋梁萦绕着,弥漫着。先灌上两瓶热水放着,然后再给锅里继续加冷水,倒下淘好的米,盖上锅盖,锅堂里再添加两根木柴,就可以下地开早工去了。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东方冉冉升起的时候,挨着我家的左邻右舍,大伯,大婶,小叔和小婶子们也陆陆续续地扛着锄头,头顶着湿漉漉的露水,脚踩着满是淤泥的胶鞋,一路走着,一路从脚底下发出:“呼哧,呼哧”的声响,好像是打着音乐的节奏“动次动次”,不管你怎样虚幻着他们走路的声音,感觉都是欢快而又轻盈的,因为早工已经完毕,他们从田地里赶回来吃早饭了。
我们的村子是一个“丁”字造型,而我家的地理位置恰好是“一”字的中间。我家算不上是村里最好的房子,也不是村里最早盖起来的楼房。村里最早住上楼房的是二舅家,村里最晚盖房子的是大舅家,他家盖的不是楼房,但却是最有气魄的房子,表姐聘请的是专业的设计师,盖的是像老北京的四合院格式的房型,大院里还造了假山,亭子,小花园。
西边的伯云大嫂子,家里建造的三层小别墅,是我们那条农庄线上,楼层最高的一栋楼。伯云大嫂子喜欢来我家里串门子,每天都要手捧着一只很大的碗,夹好咸菜或萝卜干,在经过胖姨娘的家门口,再越过美方舅妈家的水井,然后才是我家堂屋连着厨房的天井,刚好我们一家子正围坐在一起吃早饭。
我母亲只要瞄见伯云大嫂子端着碗出来了,就会把矮爬爬板凳搬来,推开她身边已经坐着喝着粥的父亲,摆放好位置,等着伯云大嫂子来挨着她坐在一起。
每次伯云大嫂子来,她都会较我先喊我一声:小姑子。而我也会很客气地回一声:“大嫂来了”!然后我们一起边聊着天边喝着粥,时不时会因为一句幽默的话题,引来一阵哄堂大笑。
东边家的大伯母,为人热情大方,可喜欢我了。听母亲讲:在母亲生我坐月子的时候,受到了大伯母不少的照顾。隔三差五的给母亲送来,自家菜园子里长的新鲜瓜果和蔬菜,偶尔也会从鸡窝里掏出几只鸡蛋,一路小跑地给母亲送来,嘴里还说:“你摸摸看,滚热的呢,我瞅准了的,是那只“芦花鸡”和“黑凤尾”刚刚生产的”。
这个时候,母亲都会不好意直接收下,静静地微笑着,或者假装推拉一下,咋看是拒绝,实际行动却是双手已经伸过去迎接过来了。大伯母一边递给母亲篮子,一边怪嗔母亲的客气:“你这傻妹子,不要干啥呢?跟我还要这么的见外,一条线上的左邻右舍都是自家的人儿,不是吗?”
以后的日子里,每每遇见大伯母,母亲对她都十分的亲切。我知道,母亲这是在感恩,母亲的娘家不是本地的,刚嫁到这个村里时,心里还忐忑不安过,害怕被欺生。听母亲说,其实那个时候,大家的条件都不算好,别说鸡蛋了,就是玉米粥都吃得紧张得很,时不时的往里面掺合些红薯干什么的,方能吃饱。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人们总是喜欢怀旧,会突然在某一天,情不自禁的就怀念起过去的美好时光。
年轻时,心比天高,心心念念想着一定要离家出走,走到很远很远的地方,那里一定会有我的诗和远方。走出小村庄后,又渴望着自己能够被大城市接受,并融入到其中。可见黄天不负有心人,经过多年的努力拼搏,终于实现了在他乡安居乐业的梦想。现如今人已到中年,内心深处渐渐却深深地被故乡情结所牵绊,开始有了思念故乡的愁绪。
我想念故乡独特的母语,我想念故乡的蓝天白云,我想念故乡的小桥流水,更想念故乡的人情世故和父母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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