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入职三个月不到,提出辞职,于情于理是不允许的。
为你交了保险,办理健康证,费用多少都给你报销。谁的钱都是钱,一分一毛皆来之不易。
而你却在这过节用人之际提出离职,理由是自家做生意——季节性生意,且已经做很多年。
如果应聘之初知晓你的这种情况,我可能不会同意你入职,不管你的能力有多强。
实践证明,你确实是做事的人。大小事情,处理起来游刃有余,就连简单的电路、电器维修,你都能略知一二。
让我折服的是,新店开业初期,你与我一起打扫店里卫生时,两面墙的墙壁胶、地面,收银台,都是你清理,货物摆放也是你做的多,我充其量也就是个帮手。
三天开业活动,你承担了店里的前台销售、收银一系列事情,每一件事都做得很好,特别是收款,基本无误。
如果不是你的到来,说实话,那几天我会累得像扒一层皮下来。
接下来,你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做事,从内心来说,我感谢你。
谁知,三月未过完,你提出辞职。
我虽然一百个不愿意,但是,表面上我没说什么,很友好地告诉你按程序进行——递交辞职报告,等招聘到人,你方能离职。
后来,你说自家生意忙完,还过来继续上班。我权衡利弊,最终同意你的意见。
这期间,我找前同事回来替你,这也是我诚恳邀请人家过来帮忙,目的是不想另外招聘。
继续留你的原因不仅仅是做事能力强,更重要的是你人品端正,心眼平和——平日里没有那么多琐事。
“三个女人一台戏”,这话不假,女人多了,事儿也多。不管是在家庭,还是在单位,女同胞人数一旦居多,口舌之争、锁碎事情就多。
我不善于处理鸡毛蒜皮的小事,尤其是乱七八糟的口舌之事。而你在这方面,内心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抛开做事能力不说,就你的人品和善良心地而言,我乐意你再次回来上班。
因此,我将就你离职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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