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书卷九·三六】
余作骈体文,押曹丕“丕”字为上声,为人所嗤。不知“丕”与“不”通,又与“负背”通,不止“攀悲切”也。《书》曰:“是有丕子之责于天。”《史记》作“负字”。《索隐》引郑氏曰:“丕读为负。”《石经》、《尚书》亦作“负子”。惟今之韵书,捃摭浅漏,未经收拾。
骈体文,音pián tǐ wén,一般称骈文,又称骈俪文或骈偶文,是一种文体,起源于汉代,盛行于南北朝。古代以字句两两相对而成篇章的文体。因其常用四字句、六字句,故也称“四六文”或“骈四俪六”。全篇以双句(俪句、偶句)为主,讲究对仗的工整和声律的铿锵。由于骈文注重形式技巧,故内容的表达往往受到束缚,但运用得当,也能增强文章的艺术效果。唐以后,骈文的形式日趋完善,出现了通篇四、六句式的骈文,所以宋代一般又称骈文为四六文。直至清末,骈文仍十分流行。
曹丕(187—226),字子桓,沛国谯县(今安徽省亳州市)人。三国时期政治家、文学家,曹魏开国皇帝(220—226在位)。魏武帝曹操之子,母为武宣皇后卞夫人。文武双全,博览经传,通晓诸子百家学说,累迁五官中郎将。建安二十二年(217),成为魏国世子。建安二十五年(220),继任丞相、魏王。同年即位,结束了汉朝四百多年的统治,建立了魏国。在位期间,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意见,制定实施九品中正制,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平定了青州、徐州一带的割据势力,最终完成了北方地区的统一。对外平定边患,击退鲜卑,和匈奴、氐、羌等外夷修好,恢复在西域的建置。黄初七年(226),曹丕病逝于洛阳,时年四十岁,谥号文皇帝,庙号高祖,安葬于首阳陵。曹丕于诗、赋、文学皆有成就,擅长于五言诗,与其父曹操和弟曹植并称“建安三曹”,今存《魏文帝集》二卷。著有《典论》,当中的《论文》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有系统的文学批评专论作品。
丕,音pī,汉字。丕、不原为一字,后分化。“不”字为“柎”之初文。《诗·小雅·常棣》:“鄂不韡韡。”郑玄笺:“不,当作柎。” 《广雅·释言》:“丕,柢也。”《说文》:“柢,木根也。”甲骨文“丕”,在上面的一横表示地面,下部之“木”表示树根。后代文字承袭之。后来分化为“丕”字。丕字在早期典籍和金文中的字义是大。《说文》:“丕,大也。”《书·大禹谟》:“嘉乃丕绩。”孔传:“丕,大也。”墙盘铭文:“对扬天子不(丕)显休令。” “丕显”就是“大显”,意为大明。丕本义表形容词大之意,还可用于动词,助词,连词等。“丕”在平水韵中为四支平声。“不”则根据读音同,分别在平水韵十一尤平声、二十五有上声、五物入声、六月入声等四个韵部。丕在康熙字典中的注释:“《广韵》敷悲切。《集韵》《韵会》攀悲切。《正韵》铺悲切。并音胚。大也。《书·大禹谟》:嘉乃丕绩。”
不知“丕”与“不”通,又与“负背”通,不止“攀悲切”也。这句话的意思是:不知道“丕”字与“不”相通,还与“负背”(古代注音方法,音fēi)通,不仅仅是“攀悲切”(古代注音方法,音pēi,胚)啊。按:这是袁枚针对其在创作骈文时,将曹丕的“丕”字押韵为上声的讥笑,运用“丕”与“不”之间的关系,以及“丕”字的不同读音来进行的反驳。以下所举,均为袁枚所举某字在古韵与今韵有所区别的事例,以指责时人孤陋寡闻乱加指点之举,以抒“丕”字押韵之事郁积于胸之闷气。
《书》,在此应该特指春秋战国时的《书》,或许即是司马迁所说孔子“编次”、自古相传的历史文献总集。因为后文中提到了《尚书》,显然二者有所区别。
是有丕子之责于天。摘自《尚书·周书·金縢》。原文:史乃册,祝曰:“惟尔元孙某,遘厉虐疾。若尔三王是有丕子之责于天,以旦代某之身。”翻译:史官作册书,祝告于神明,说到:“现在你们的嫡长孙周王发,罹患危险的疾病。但他就像三王(太王、王季、文王)一样负有承续王业、履行天子之责的重任,我愿意用我自己的身体来替代武王承受病痛的折磨。
《史记》作“负字”,原书标点错误,应:《史记》作“负”字。袁枚此语是指《史记卷三十三·鲁周公世家第三》中,《尚书》记载的话,在此为,原文:史策祝曰:“惟尔元孙王发,勤劳阻疾。若尔三王是有负子之责于天,以旦代王发之身。”目的在于指明“丕”与“负”相通。
《索隐》,指《史记索隐》,唐代司马贞撰写《史记》校勘著作,共三十卷。运用大量的文献作校勘材料,保存了丰富的历史文献,使一些书目得以流传下来,便于后人辑佚,有功于目录学。另外,《索隐》在文献考证上也取得丰硕成果,考证《史记》中的人名、史实、司马迁生平等等。现存于各大学术机构的版本为明末毛氏汲古阁刻本。
郑氏,当指郑玄(127—200),字康成。北海郡高密县(今山东省高密市)人。东汉末年儒家学者、经学家。郑玄以毕生精力注释儒家经典,至今保存完整的,有《周礼注》《仪礼注》《礼记注》,合称《三礼注》,还有《毛诗传笺》。失传后,经后人辑佚而部分保存下来的,有《周易注》《古文尚书注》《孝经注》《论语注》。此外,他还曾注《春秋左氏传》,未成,送予学者服虔,遂有《春秋服氏注》。
石经,此处指刻在石上的儒家经典。汉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王莽命甄丰摹古文《易》、《书》、《诗》、《左传》于石,此为石经之始。此后历代都有石经,如熹平石经、正始石经、开成石经等。今可考见其文字者,以熹平石经为最早。熹平石经,又名《汉石经》、《一字石经》,初刻于东汉熹平四年(175),于光和六年(183)完成。共有46块碑,200911字。原立于洛阳太学讲堂的东西两侧,遗址在河南偃师县佃户乡。共包括《鲁诗》,《尚书》,《周易》,《礼仪》,《春秋》,《公羊传》,《论语》等七种经文,经文从右向左直行书写,书体秀美,为汉隶精品。熹平石经以一家本为主而各有校记,备列学官所立各家异同于后,这对于纠正俗儒的穿凿附会和臆造别字,维护文字统一起了积极的作用。石碑后毁,宋代后有残石出土,现存8000余字。
《尚书》,最早书名为《书》,此处当指通行《十三经注疏》本的《尚书》,就是《今文尚书》和伪《古文尚书》的合编本。
捃摭,音jùn zhí,捃,与攈、攟同,在一些典籍中,“捃摭”常作“攟摭”。释义:1、采取,采集。汉·司马迁《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及如荀卿、孟子、公孙固、韩非之徒,各往往捃摭《春秋》之文以著书。”《周书·儒林传·熊安生》:“乃讨论图纬,捃摭异闻,先儒所未悟者,皆发明之。”2、指搜罗材料以打击别人。宋·苏轼《与郑靖老书》之四:“某见张君俞,乃始知公中间亦为小人所捃摭。”元·辛文房《唐才子传·窦群》:“群等怨,遂捃摭吉甫阴事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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