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份有趣的文本。
清代的某些地方官,为了让百姓少来官府告状,特地发布了这样一个告示。
大意是: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最好不要来官府告状,你们来告状要花钱,很亏的,别为了争一口气,别听那些讼师胡说八道……要是来告状,说不定要把你家搞破产!!!听官老爷的话,少来告状!
地方官劝民息讼的原因固然多种,我们暂不讨论。主要吸引我的原因是这篇告示文本语言简单平实,而且我们现在看来有点搞笑。
文献出处:〔清〕刘衡:《州县须知》,载官箴书集成编纂委员会编:《官箴书集成》(第六册),黄山书社1997年版,第116—117页。
《官箴书集成》(第六册)第116页 《官箴书集成》(第六册)第117页以下为原文:
为劝民息讼以保身命事。照得钱债田土坟山,及一切口角细故,原是百姓们常有的,自有一定的道理。若实在被人欺负,只要投告老诚公道的亲友邻族,替你讲理,可以和息,也就罢了,断不可告官讦讼。在讼棍必劝你说,他熟识衙门,不消多费,可以替你告官出气。若依本县府看来,这话万万听信不得。但凡告状的人,自做呈之日起,到出结之日止无事不要花钱。到城市便被店家捉弄,到衙门便受书差吓索。过了好些时,花了好些钱,还没见官的面。等到示期审讯,先要邀请邻证,早早守候,房租吃喝夫马,那一样不是钱。刚要审了,却又挂出牌来,改了日期。你从前那些钱,都白花了。又等了好些时,探听了好几回,到书办房里催了好几次。做工商的丢了生涯,耕田的雇人替代,算起来,也不知花费了多少钱。才得见官的面,不问是输是赢,你的家产先已典卖空了,你的身子先已折磨坏了。若是输了,枷杖收卡,身受苦楚,被人耻笑,气也气死,还要花许多呕气的钱。若是赢了,那对头人吃了亏,记了仇,断不肯和你干休,总要想出主意来害你,叫你防备不得。便到子孙手里,还要报复,闹出人命也不定,更是可怕。这都是你自已不能忍气,又被讼师哄骗,所以到这个田地。本县府不忍见你如此,所以苦口劝你,为此示谕百姓们知悉。你们自后,若遇田土钱债等小事,就算有十分道理,也要忍气。牢牢记得本官的话,只要投告亲族和息,就吃点亏,总比到官,较有便宜。若还只有五六分道理,更要快快和息。你若不听本县府的话,倒听讼师的话,只肯告状,不肯和息,你父母兄弟妻子一家不安,还是小事,只怕败了你的身家,还要送了你的性命。那时想起本县府的话悔恨不该告状,却已迟了。本县府在江西,也是百姓,我家二百年来,不敢告状讦讼,暗中得了多少便宜,也只是忍气的好处。你们不可辜负我教你一片苦心。切记切记。毋违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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