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的某一天,我隔壁的出租屋搬来了一位新房客,听说是一位大爷。我平时工作比较忙,经常性地早出晚归,尽管他搬来有些日子了,可我和他连打照面的机会也没有。虽然未曾谋面,可我内心对他的好感却增添了几分。
我是在城中村租的房子,虽然叫城中村,但是它既不像城也不像村,既没有城里的繁华也没有农村的安宁,房屋横七竖八,歪歪扭扭且没有半点规划,楼层高高低低,街道狭窄幽长,很多房间经年见不到阳光,每当伏暑时节,潮湿的被褥都能拧出水来。里面居住各色人等,有的朝九晚五,有的昼伏夜出,还有的扎根在出租屋。很显然大爷不属于这三种。
我们这里的厕所,阳台和洗漱台都是公用的。大爷没来之前,阳台上垃圾满地,苍蝇乱飞,经年累月的尘垢遮盖了洗漱台的本来面貌,究竟是白色还是灰色大家可以自由发挥想象力。厕所手纸乱扔,有的人上完厕所根本不冲,有的人冲不干净,总之那难闻的气味吸引了一团一团的苍蝇,它们讲究团队协作而又无孔不入,头脸手臂甚至屁眼被它们苏鲁一下该有多恶心,可以想象在这里上厕所决不亚于一场战争。
大爷搬来没几天这一切都变了,起初我还没太在意。因为早出晚归的生活已让我丧失了对微观世界的观察能力。直到一个周末我要去洗积攒了一周的衣服。我端着衣服去洗漱台,那天光线充足,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白花花的台子,我还以为是我看花了眼,于是闭了闭眼再次去看,没错确实瓷白瓷白的,犹如新的一般,再回过头来看看阳台,阳台上不仅没垃圾了,连墙壁地面也被收拾地干干净净,甚至角落里也是一尘不染,这让我的内心松快了下来,也让我这个异乡人开始喜欢上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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