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沙尔万他杀了他的妻子,但法律只判了六年。未出事前他出身在正派的家庭,他很聪明,且受过良好的教育,勤奋能干,有一份稳定的工作。
他有一个好朋友亨利,他们同时爱上了一个女子玛丽,玛丽看出他和亨利都喜欢她,她也很喜欢他俩。能吸引两个年轻人的眼球,令玛丽很得意,但她并没有表示出自己爱上了哪一个,与他们两人都相处得很好
直到让·沙尔万故意让亨利远走他乡去工作,只留下一个男人在身边的时候,玛丽只能选择让·沙尔万作为自己的丈夫。让·沙尔万不择手段将玛丽娶回家,这样的做法真的自私,如果爱,那就大大方方地去竞争。后来他听说亨利染了风寒死了,他良心为此感到小小的愧疚。
其实婚后他与玛丽的生活也并没有恋爱时的那么美好,曾经在玛丽身上看到的都是优点,现在只剩下缺点。明明以前都很喜欢,但现在就是怎么都看不顺眼,说他变心,好像也不是,他只是对得到的人没有那么多的耐心了。在所有忍耐到了极点的时候,他在一个早上,听着妻子讥笑别人的玩笑话,冲动之下将妻子打死了。
杀一个人,而他自己受到的刑罚就是被判了六年,作为读者看着的时候都觉得这判得太轻了。而文章的结局更是令人气愤,他不知悔改,他甚至想着六年之后出来他还可以继续生活,他甚至还想着再娶一个妻子,不过这次不是为了爱情,是为了钱。
看到这里我就想起作者前面说的那句:“如果当时知道杀人的惩罚是现在这样的,他们肯定会住手。我发现,这里没有一个犯人对被他们野蛮夺去生命的人有一丝悔意。在我看来,被他们杀害的人,在他们眼里,只不过是肉铺里被抹了脖子的猪。”
让·沙尔万,他对于朋友亨利的死的愧疚,在杀了妻子进到监狱后反而减轻了,他进监狱甚至都没认为自己杀了人是不对的,反而还喜滋滋的想象着美好的未来。又得扯回文章题目“有良心的人”,或许就是作者用以讽刺这些人。
有人曾提议过取消死刑,看了这文章我是不同意这个提议的,毕竟一命换一命,罪犯才会有所畏惧,不然人人都觉得杀人并不是什么大事,顶多蹲几年牢。如果人人都是这个想法,那对死去的人一点都不公平,当然跟凶手谈公平,也只有拿他们的命来抵了他们才会重视这个问题,不然他们总会觉得法律就是偏向活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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