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牢骚,不看也罢。
每天上班我都会赶在单位要求的时间之前赶到,即便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事。
在一些同事看来,这似乎是我个人的约定,ta们都有自己的时间点,感觉早一点晚一点都无所谓。
是真的无所谓吗?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管理的极大疏漏。
一个连员工工作时间都无法管理的单位或者领导,能对单位有多大的作用呢?
有人反对说,没有要紧事,去了也闲着。
那我的问题是,一直不会有所谓的要紧事吗?一旦有了呢?谁来抗呢?
你心安理得地拿着报酬,本属于你的活也厚颜无耻的丢给别人?
这也是一个员工素质的问题。
实际上,单位的薪酬购买了规定的时间,无论有无要紧事务,在岗便是遵守合同。
当然,本事大的人,可以不把合同当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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