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感受到这个前语言的世界时,我们是如何将我们的感觉之流进行结构化,使之赋予意义,进而变成我们的人生中的经验之流的呢?
可以说,埃德蒙德·胡塞尔开创的现象学,以及地位仅次于他的马克斯·舍勒,及其现象学运动后继者们,例如海德格尔、梅洛庞蒂、萨特等一众大家则是专门都研究过这一问题。
舍勒将生活世界区分出了群体(crowd)、联合体(association)、共同体(community)。海德格尔专门与主体性在生活世界中的存在问题展开过论述。梅洛庞蒂则专门就意向性中最重要的知觉作为自己理论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并以此开创并出版了其同名代表作《知觉现象学》。
甚至,现象学与其它学科的结合,更是深化和扩展了这个主题。比如阿尔弗雷德·舒茨开创的“现象学社会学”,其提出的社会世界,然后将社会世界划分为周围世界、同代世界、前代世界、后代世界,以及其后继者彼得·伯格和托马斯·卢克曼进行的“知识社会学”(先驱是舍勒)。
回到开头的问题,我们在感受这个前语言、前理论的世界时,是通过我们的意向性行为来感受的。当我们进入一个陌生的、未命名的世界之时,我们会与这个陌生的周边环境遭遇一系列困难和问题,此时我们调动我们所有的本能和感觉,其中主要的是通过身体的知觉来与这个世界互动,就在遭遇的过程中,我们对这个世界的感觉必定是私人的,是第一视角的,通过我们的感受,通过我们的意向行为,我们赋予了这个行动以意义。
比如两个人同时看到了天上的一个比星星亮的多的光斑。其中一人说,“天啊,这是神的眼睛。”,另一个人会说:“今天中秋,月亮真圆啊。”
你看,两个人面对的对象相同,却回答的就很不同,你说哪个好呢?聪明的你已经注意到了,我问的是好而不是对。因为任何面向这个混沌的、复杂的、不明的、有待开发的世界的问题都没有真假,只有信念和意义,也只有此时此刻以人类的生存导出的问题。如果你是一个宗教信徒,你或许更倾向于前者,如果你是一个科学信徒,你应该更倾向后者。归根结底,这是不同的世界观之争,是不同的思维方式之争。
可以这么说,我们的世界观、思维方式决定了我们感受到的内容向我们呈现出来的现象的不同。我们感知到的东西(在没有被感知到之前永远是未知的)因为被赋予了意义,所以永远比这个未知的东西本身更多,也只有这样,我们也才能言说它们、辨认它们,也才能区分开来它们。就好像我们将意义标签赋予在它身上然后连同它一起打包后呈现给了我们。
简言之,我们的每一次感知都包含这自发的赋意、“自由变更”,所以呈现出的不只是简单的感觉印象、材料和映射面,而是被在晕圈内构成的多维事物(即胡塞尔讲的“某物”或“Etwas”)及与其它事物的潜在联系。胡塞尔称这样的意识活动、比如我们看讲台的活动为“意象行为”,而称被如此感知到的东西、比如被看到的讲台为“意向对象”或“意向相关项”。他们都不是单质的或经验主义者们说的“简单的”,而是多维度的、内在综合或被综合着的、入晕乘势着的和直接可意会的,一句话,它们是以构成意义的可能状态为重心的。——《现象学导论七讲》张祥龙文集第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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