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定有很多人想移民美国。为什么是美国,我觉得经济应该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吧。从今天起,我们就来讲讲乔纳森·休斯的经典著作——《美国经济史》。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那这些移民都是什么人呢?
十七世纪初,英国开始向北美殖民。起初,英国人很难找到足够的殖民者愿意提供他们的劳动力,所以报名去美洲的人也来自各行各业,目的五花八门。
一大批移民乘着船跨越大西洋来到美洲,这其中就有五月花号轮船,五月花号并非从英国移民驶往北美的第一艘船只,但却是英国移民驶往北美最著名的一艘。
这些人主要是以下五类人:
①自由人口
这些人是自筹资金来到美洲的,他们之中有农民、商人、水手、木匠、学者等各种职业。
他们可以获得按人头权授予的公共土地,也可以像在英国一样自由签订雇佣契约。殖民地仿效英国的法律和惯例,对物价、工资、营业执照和产品质量也有广泛的控制。
②契约仆役
殖民地劳动力短缺,为增加欧洲白人劳动力制定了契约仆役制。
制度规定:个人可以签约从事若干年某项工作(通常为4-7年),以换取来美洲的船费和一些生活开支,包括住房、食品、衣服、教育、技能培训费用,其中还有一种“到期自由费”,即在全部履行契约后可获得若干金钱或土地。
契约仆役在服役期间生下的小孩是生来自由的。
③无票乘船赴美的欧洲移民
无票乘船移民主要是德国人,他们与英国人不大相同,英国移民一般是孤身一人前往,而德国移民大多是举家前往,并随身携带自己的用品和动产。
船长允许他们搭船赴美,在到达后一定时间内设法偿还船费。所以,他们一般把孩子送去当契约仆役,以便筹钱还款。
④囚犯
在英国犯下死罪的凡人,只要他们愿意将自己流放到其他地方去,就可以免除死罪,所以他们被输入到殖民地,作为契约仆役在码头上出售。
这类移民在殖民地并不受欢迎。1788年,美国禁止再从英国运送囚犯,英国就把澳大利亚当作新的犯人流放地。
⑤奴隶
非洲奴隶不能作为英国臣民受到保护,他们是无权自己决定劳动契约的人。他们终生都是奴隶,如果母亲是奴隶,无论父亲是谁,孩子都要终生为奴。
非洲奴隶没有在法院讲话的资格,没有一条英国法律管理他们,也不允许他们申诉不满。但是,法律允许主人对“不服从”的奴隶加以肢解、毁容,甚至处死。
美国法学家詹姆斯·肯特曾经有过描述:
虽然在犯罪指控时,不是把奴隶看作为物件或财产,而是把他们看作为人,但是他们可以作为个人财产来出售。他们不能通过继承或购买来获得财产,他们所发现和拥有的一切都属于主人。他们不能签订合法的契约,他们被剥夺了公民权。他们是遗嘱执行人手中的财产,可以用来偿还债务;无论遗嘱如何订立,他们都不能以此或其他证据获得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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