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八,北宋开封的闹市上又砍了一颗脑袋。
这个人叫王元吉,死的不冤,也没什么丰功伟绩,只不过因为他的位子挺特别,所以才在《宋史》上留下一笔。
他是太子洗马,因为贪赃而掉了脑袋。
我们有必要解释一下“太子洗马”这个官职,毕竟它能让人“史籍有名”。
论官阶,太子洗马并不高,一般是五品左右,相当于今天的一巡或者二巡。
这个岗位的主要职能是辅佐太子,可以理解为太子助理、秘书的角色,有时候也可以看作是太子的家庭教师,因为他在协助太子的同时还会教给太子一些政务处理和处世之道。
要注意的是,太子洗马里面的“洗”念作xian,而不念作xi,为什么念xian,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具体过程我们无从考证,只知道在秦汉的时候,这个职位被记载为“太子先马”,此后不知道是笔误还是怎么回事,所有的史书都写成了“太子洗马”,不过读音从未变过,还是念作xian。
赵匡胤对官员的贪腐从来都是毫不留情,别说你是太子的人,就算是太子本人,龙颜照样大怒。
所以这位太子洗马的死,并不可惜。
十月十九日,赵匡胤下了一道仁诏,免除了广南地区原有的没名堂的苛捐杂税。
这里的广南可不单指今天云南省的广南县,宋朝所说的广南地区,统指五代时期的南汉地界。
过去的南汉,今天的广南,如今都是大宋的国土,所有的税赋征收都得按照大宋的章法来办,章法以外的,全都该视为没名堂,必须消灭。
十月二十二日,赵匡胤又下一道诏令,说是在十月份过后凡是犯了抢劫、偷窃的人,在南郊大赦的时候,绝不可以给予赦免。
南郊大赦是什么?南郊,好理解,这是个地方。大赦就是赦免,这是古代皇恩浩荡的体现,也是君王为了呼应神明的仁治德行。大赦既是传统也是传承,这不是什么坏事,所以到今天,世界各地依然还都有大赦的延续。
这道诏令的重点是告诉大家,随后我们要在南郊进行一次大赦,所以从此刻起,请大家都遵纪守法。不然我可说了,十月份往后的一些违法乱纪行为是不会得到赦免的。
这道诏令的要求既是清明政治、和谐大宋的需要,更是为大赦的人间正气提前铺垫一个环境。
十月二十四日,赵匡胤要求把之前征伐南汉时强行充军的广南地区老百姓全部释放,让他们安心回去搞生产,回到老婆娃娃热炕头的安稳日子里。
这是很符合当时广南地区的现状的,地盘收回来了,军事上也稳定了,民心也归顺了,剩下的就是大力发展生产了。
十一月初一,这一天很有意思。
南唐派了国主李煜的弟弟李从善,吴越王派了他的儿子钱惟浚,这两人一同跑来开封,以赵匡胤即将在开封南郊祭祀天地为名来朝贡。
有意思的不是朝贡,而是李煜的弟弟李从善还带来了一封李煜的亲笔信。
李煜在信中再次诚恳的请求了两件事,一是请求去掉南唐的国号;二是请求太祖皇帝赵匡胤能够直呼他的名字。
通读过《大宋笔记》的小伙伴们大概都记得,我在《朝天阙(23)请直呼我名字吧》一章中就提到过这个事。
“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可见对古人而言,直呼其名是多么大的不礼貌。
你见了关羽应该称云长,见了赵云应该称子龙,绝不敢直呼关羽和赵云,小心两位将军当场翻脸不认人。
李煜作为南唐还在位的皇帝,已有过一次卑躬屈膝的请求,但当时的环境让赵匡胤的第一反应是,这货竟然还敢在政治上给我搞以退为进,你想主动试探是吧?你想知道我的底牌是吧?我就不亮给你,我急死你。
他当时拒绝了李煜的请求。
今时已不同往日,这次李煜的孱弱,让赵匡胤很称心意,他恩准了李煜的请求。
怎么说呢,社稷这个事,本应该是全力赴死守护的事,但李煜姓李,我又姓赵,所以我只能支持赵匡胤。
十一月十八日,赵匡胤要求各省,把之前罢免了官职但还在留任察看的官员,连续三任都没有犯错的名单报上来,他要亲自研究一下这些人的任用问题。
重视人才工作,赵匡胤从来都是亲抓亲为。但这一天,还发生了一件让赵匡胤颇为恼火的事。
黄河在澶州(今河南濮阳)决口,淹了很大一片地方,但澶州地方政府却没有立即上报朝廷。
这事一定要追责,不然以后各地都学习效仿,那欺瞒哄报一旦成风,朝廷还不得变成聋子瞎子了。
一番严查追究下来,澶州分管农业、水利和诉讼工作的副市长,大宋当时叫通判,倒了大霉。
不管他三七二十一,赵匡胤直接下令,斩首示众。
这位倒霉的副市长叫姚恕,很大程度上,他可能是为主官背了锅,但也不是绝对,也许问题就出在他的身上,毕竟没有史料佐证,我们也无从看到历史的真相。
十一月二十七日,这一天是冬至,也是大宋喊了一个月要在南郊举行的祭祀大典之日。
这一天,赵匡胤按照惯例大赦天下,同时也遵从自己之前所讲的,对十月份以后犯抢劫、偷窃罪行的人,还有触犯刑律规定的十恶罪犯、故意抢劫杀人犯、贪污受贿的官吏一律不予赦免。
十恶罪犯的情形都包括哪些?
有一本书叫《宋刑统》,成书于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7月,原名是《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
这本书就是当时大宋的刑律,它由宋太祖诏令颁行全国,并由大理寺刻板印刷发行全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刻板印行的法典。
十恶不赦中的“十恶”在书中被定义为: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这些都是古代的大罪,也是古代法治评判的基础底线。
同在冬至这一天,赵匡胤还下诏规定了各地政府从属官员的奉户。
奉户的含义我们在《朝天阙(31)诋佛流放》文末做过解释,这里就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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