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尤人,何人不可处?
不累事,何事不可为?
语出《明史•儒林列传》。意思是只要不随意怪罪别人,那还有什么人不能相处呢?只要是不被事情牵绊,那还有什么事情搞不定呢!
人活在世,其实主要是处理两件事:一是交际。二是办事。简言之就是人和事。
如果有人能达到不怪罪人、不受累于事的境界,那生活确实难不倒他。
更多时候,我们是受人际交往、生活事务牵绊的,于人是恩怨情仇,于事是鸡零狗碎。
不必说什么宏大课题,时间久了、事情多了,大事也都是小事了。
一个乡镇的大事,在县上看来,那就是小事。市上的大事,在省上看来也就是一域之事。
即便同样是省上的某件事,放在同等级的众多事情中便也就没有那么重要了。在领导眼里,反正都要做,都是工作任务。
生而为人,谁能不责怪于人、不受累于事呢?只能是当作个目标,尽力向这个方向靠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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