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市里来到新家在路上碰见了一家卖猪蹄的饭店爸问我吃不吃我说吃,爸爸便下车给我买了一个。
过了一会儿,爸爸把猪蹄买了回来我们来到小区里已经8:30过了,再停停车就要到8点45我们本以为来到家,妈妈还没到呢,但是我们来到家,妈妈不仅到了,而且还把家里的地扫好。
我把东西放到该放的地方就把装猪蹄的袋子放到了桌子上迫不及待的将袋子和包装盒打开用饭店给的一次性手套。带上后拿起猪蹄吃了起来。猪皮不用嚼,直接咽。但是肉需要嚼,不然的话咽不下去。我吃了将近一半儿将剩下的留给其他人不能自己全部吃完。
这次的猪蹄还很辣,但是我觉得很好吃,有味儿。下次路过时还要再去买一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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