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好一段时间,今天早上又出发了----摆地摊。
8年前是摆地摊卖衣服,过了一段时间才开实体店卖;虽然在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内容是浅议服装销售市场4P策略,但是以前从没做过生意、也从没卖过衣服、也不了解市场,所以不敢冒冒然地花一大笔成本开店,只能摆地摊去了解当地消费情况。最后,这个操作是对的,因为孩子的上学问题,服装店经营了大概半年,后来转让了出去,总的来说没有亏损接近小盈利。
这个暑假儿子说想“创业”,由他作ceo,决定卖零食,卖什么零食、卖多少钱、去哪里卖都由他决定,我在旁边作个陪伴。儿子毕竟还是小孩,无论耐心、经验都是十分缺乏的,站在经济角度这个生意是真亏的。
“创业”二字从儿子的口中蹦出来觉得十分悦耳。我从没想过摆地摊也属于“创业”。现在的小孩网络信息很多,见识也多,而我的多份工作也都是打工的并且都是因为不适合而中途离职。可能在这样的背景下,儿子就想到了暑假“创业”这个说法,他的第一天摊确真的是用“创业不易,请多多关照”作为吆喝的口号,这样也是有了几单人情单。
之后我从儿子的这次“创业”中得到了启示和推动,我真的是时候要自己干了,不要再求职找工作重复犯错了。这几年我接解最多的工作和地方是自己的厨房,而且家人都说我的厨艺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令他们刮目相看,于是,我终于鼓起勇气撸起衣袖干起来了。
前几天买齐材料、餐具等用具,今天早上5点半起床做起了炸酱面,用个篮子装上鸡蛋、维他奶、牛奶,共10来份,差不多7点来到离地铁出口不远处。刚开始心里害怕城管赶、地铁工作人员赶,收起档口在小公园溜达了大概半小时;坐在小石凳上,我的脑海里便回旋着儿子昨天说过的的话“唉,想起明天又要吃面,我就怕了!”(前段时间摆过一次,到处被赶,只卖了一盒,剩下的十几盒带回了家,然后吃了两天的面)
我不想让儿子看死,不想留一个这样的印象给儿子,我要让儿子看到我真的是可以的,我平时常说妈妈如何如何优秀不想成为空话。于是,我重新回到那个地方。我分析了一下,远处看我并不像摆摊的,我的早餐档口精致,也不占道,我只是像一个在花基上歇息的过路人。于是我定了定心,开始向从地铁口走出来的路人吆喝,生意来了。期间我远远看到有个城管工作人员在驱赶那边看上去很专业的摆摊人员,而我不受干扰。即使其中有一个路人经过的时候也给我意见叫我推个车子来卖,他的建议确实是路人甲路人乙的格局,此时此刻我更加肯定了我自己这个操作方式并且带了点小得意。后面的胆开了,与其中一个在前面买了早餐的路人聊开,他在我档口旁边吃起早餐,聊着聊着,我接了中午餐的业务单。虽然现在还没给我回复明天是否需要我送餐,但是起码给了我一个希望,离我原来的希望迈近了一大步。这个状态我要持续下去。
为了更专业一些,写这文之前,上百度查了一下“创业”的定义,搜索结果显示“创业是创业者对自己拥有的资源或通过努力能够拥有的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从而创造出更大经济或社会价值的过程。创业是一种劳动方式,是一种需要创业者运营、组织、运用服务、技术、器物作业的思考、推理和判断的行为。根据杰夫里·提蒙斯(Jeffry A.Timmons)所著的创业教育领域的经典教科书《创业创造》(New Venture Creation)的定义:创业是一种思考、推理结合运气的行为方式,它为运气带来的机会所驱动,需要在方法上全盘考虑并拥有和谐的领导能力。创业作为一个商业领域,致力于理解创造新事物(新产品,新市场,新生产过程或原材料,组织现有技术的新方法)的机会,如何出现并被特定个体发现或创造,这些人如何运用各种方法去利用和开发它们,然后产生各种结果。”
哦,天呀,创业是如此高大上的一件事,我摆摊这么低层次的事情似乎不搭边!
但是,在自己的潜意识里,对于创业的理解似乎又有另一定义。于是,我逆向求知,问“摆地摊可以算作一种创业方式吗?“搜索结果显示:摆地摊可以算作一种创业方式,创业的本质是创造自己的事业,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摆地摊是一种低成本的创业方式,可以帮助人们开始自己的事业并赚取一定的收入。虽然摆地摊的规模和收益相对较小,但它可以提供一些机会和经验,使人们更加熟悉市场和消费者需求,也可以帮助人们积累创业经验,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因此,摆地摊也是一种创业方式,但它不一定是每个人的最终目标,可能只是人们创业生涯中的一个起点。
我更高兴看到这个搜索结果的阐述,它说得太对了!万丈高楼从地起!摆地摊只是创业生涯中的一个起点,并不是最终目标。加油!坚持!!!
(有时自欺一下也是一种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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