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前老朋友ZL送我一台亚马逊电子书阅读器,我几近爱不释手。多年的阅读体验像是旷日持久的旅行,读跟图书馆、他人借阅的书像是搭顺风车,看自己买的书是花钱坐车,而这一回,他送了我一辆哈雷。哈雷是一辆可以在美国66号公路上风驰电掣的拉风摩托,堪称我多年以来除了房子、车子、票子、马子——对不起,应该叫对象——之外最有可能梦到的东西。所以我以后可以在阅读的道路上暴走了。
从认识的汉字基本可以应付带拼音的《安徒生童话》开始,我几乎翻遍了家里可以找到的所有跟文学沾亲带故的书。那段时间大概是小学四年级左右到初中毕业。彼时家校都在农村,是个没多少钱离最近的书店又很远也就没多少书可以读的时代。所以难以忘记初次借到《红楼梦》时,课间明着看上课偷着看,整天整个魂都游荡在大观园。书的主人是女同学CX,上课时写了小纸条说书可以借我许多天,上课还是要认真听讲。可以说那是我阅读生涯的初恋,从此我情窦已开,进入了阅读的青春期。
之后我喜欢上的作者有好多,余秋雨、三毛、卢梭、凡尔纳、古龙、曹文轩等等,一个个名字都像曾经爱过的姑娘。这不叫花心,有句话说得好:专一不是一辈子只喜欢一个人,而是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一心一意。跟我的恋爱观一样,我总是在某一时段只跟一个心仪的作家谈恋爱,从不劈腿,绝无小三。但这不代表没有和别的异性朋友正常交往。很多时候我甚至同时看两三本书,轮着看如吃着不同的菜,倍儿爽!不过还好我不是胡适之先生认识的名家,要不只怕被他冠以深恶痛绝的“杀书头”。
除了深爱的作者、常读的书,大部分读过的书里的大部分内容你都会忘记,有些是真忘了,有些则会潜伏在记忆深处,书到用时方记起,如苏辙所说“早岁读书无甚解,晚年省事有奇功”。那些记住的,将是一生的财富,如你养的狗,对你忠心不二直到消亡。即使你没记住的那一部分,也像思想的竹篮子打的水,都漏光了却并非一场空,至少会让篮子变得干干净净。
我个人觉得读过的书的单位不该是“本”,而是“奔驰”,对不起打错了是“本次”。跟车次人次类似,二本次相当于看了两本书或者一本书看了两遍。很多书不止值得看一遍,如苏辙他哥苏轼所讲“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而有些书看过一遍你大概就不想看第二遍了。因此不必苛求数量,没必要人人学做“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活诗圣同志,读得舒心就好。
读书的感觉像喝海水,越喝越渴,越读越想多读。但并不是真的就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如果读书的过程不快乐,结果也没让你觉得思想上有所得或灵魂污点有所减,那就不如不读。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可以让人生变得更幸福让世界变得更美好的事情值得去做,只要你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就够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