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艾米
今天看到一个经济学上关于权利的解释,彻底颠覆我以前的观念。
我们可能在高中就学过“天赋人权”,但在经济学上,有关权利的概念却截然相反。
阿尔钦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的第一条就说:
"A property right is a socially enforced right to select uses of an economic good."
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
我一开始其实也没看懂,不过举个例子就能明白了。
比如你把一辆车停在停车场,你不用一直手拿一根棍子守在车旁。只要有人想偷车,就总会有人出来阻止。因为这是一件大家都厌恶的事情,社会规范不允许你这么做。
权利是需要社会上其他人的共同认可和执行的。生命是你个人的,按照天赋人权的逻辑,你想自行了断就能够一下子就能做到,因为生命是你的,你有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的权利。但事实并非如此,现实生活中,如果一个人想自杀,别人就会出面阻止,而更多旁观的人,看到有人阻止,会去帮助那些阻止的人,而不会去帮助自杀的人,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自杀并不是社会普遍认可的行为。
再回来看看阿尔钦说的那句话“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是不是就好理解很多了?至少对于我来说是的。
这是我今天在《薛兆丰的经济学讲义》上看到的一个概念,非常有启发,让我想起了男女平等权。
身为潮汕人,似乎每个人对我们的第一印象就是孩子多、重男轻女,别的家庭我不是很了解,至少在我的家庭,男女不平等从来不存在,这也是我一直非常庆幸的一点,好在父母都比较开朗,男孩女孩一样平等地培养,为了让儿女接受更好的教育,父亲把我们送到深圳读书,至今为止都特别感谢父亲带我到大城市读书,我的眼界得以变得更开阔,我的思想也得以变得更开放。
今天还在无意间跟父亲讨论了这一个问题,我跟我父亲说,在我这,不存在什么“嫁出去地女人泼出去的水”,我觉得就是这句话让很多女生得不到重视,因为可能很多父母会认为,反正我养你这么大,到头来不也是到男方家给人家挣钱,原生家庭不仅一分钱拿不到还得给你买嫁妆。
只能说女方还没有足够地能力能够让原生家庭过得更好,但这并不代表着你没有这个能力。女儿们可能已经理所当然地认为我离开这个家,就没有义务给原生家庭带来什么了,所以所有的重担都落在了儿子身上。
但我不认同,我相信我有能力在实现自己经济独立的同时还可以为父母谋福利,让我的父母早一点安享晚年。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即使周末上课又多辛苦,我知道我想要什么,自然而然就明白我要付出什么样的努力。
居然由权利衍生出这么多关于家庭的事情,也竟然能从经济学上地权利讲到有关抚养父母的事情,我的思维还挺跳跃的。不知道等到自己结婚生子再看看今天写的文章,会是什么样的感受。
写作就是有这样的好处,记录每一天的想法,过段时间回头看自己以前的思考,可以反思,可以复盘,就可以知道自己有没有成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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