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了两本书,外包装是小王子。写了两封信,字不多不少,足以表达感情。
读书会上瘾,前提可能是,不是课本。写字也会上瘾,前提可能是,不是在完成作业。
从前车马很远,书信很慢,一句问候,都要等上好几天。后来网络很快,思念没有距离,却慢慢沉默在彼此的世界里。
很多东西都是不可代替,包括文字。网络时代,指尖敲出来的文字,总感觉冷冰冰。喜欢手写字,带了感情,于是有了温度,所以,见字才能如面。
这些年提笔的机会越来越少,贯穿了整个学生时代的笔和纸,后来也逐渐淡出视线。曾经以为,会成为习惯,经常性打开本子记下所有想记住的片刻,却总是在三两篇后有了结尾。
买了喜欢的明信片,约定好,去一个地方,给对方寄一张明信片,却总是有借口违约。明信片成了收藏品,过了好多年,还是犹如最初,毫无褶皱。
那天突然心血来潮,把书翻出来重新整理,有故事的书,就用明信片记录吧。写上经历的日期,记下写这故事的日期,三言两语,作大概的记录。走过的痕迹,总会被后来者覆盖,那就,定格吧,趁还能记起。
好久好久,没再认真写信,贺卡上的空白框,简单的祝福,机器就能复制粘贴。
买了信封信纸,提笔竟不知从何说起。记得那时,信纸上稚气的笔迹,约定好的缩写和代称,日常的往来,每次收到回复时又是怎样的欣喜和激动。
给你们写没有回信的信,信的开头是见字如面,末了再加上诚挚的祝福。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