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还是刚刚换上短袖衫的时候,我挤上周末的北京地铁,从东直门开始,没有目的地地围着北京城绕圈子。傍晚出了地铁站,到了和徐严约定好的小咖啡馆。他坐在靠窗的位置,侧头看着玻璃窗外人来人往的街道,橙红色的霞光从灰白的地面一路渗进他脚底的天蓝瓷砖。他看见我,眉眼微弯,笑了起来。
我与徐严的第一次相遇是在北京的地铁上,那时我去访亲,他去上班,拥挤的地铁里我们两个人被挤在了一起,忘记是谁先开的头,三两句的搭话演变成很久以后无话不谈的朋友。很久之后他告诉我,他是个gay。我没有震惊,因为早在我刚刚认识他没多久的时候,我就无意之中找到了他的微博,微博上没有刻意的隐藏,很平淡的一些交流足以看出来。他喜欢一个男人,那人叫付城,是他的大学同学,两个人在大学的时候就在一起了,大学毕业,就像许多男男女女一样,正常分手了。说真的,那一刻我真的有些恶心反感,但我知道,他人的事情我是没有权利干涉的,徐严是个不错的人。
男人和男人之间,是没有任何保证的,安全感是最不靠谱的东西。徐严这么告诉我。
他毕业后进了一家公司,每天八点上班,六点下班,过着极有规律的生活,再也没有谈过恋爱。
2011年的夏天,我放假去北京,住在了他的公寓里。两室一厅,在地价昂贵的皇城里已经算得上不错了。他和我说过,他想买一座二层小楼,带小花园,有很大的落地窗,阳光能毫无保留地全部照进来,晃花人的眼睛。
我笑他,这是典型的文艺青年做派。他不以为意地笑笑,说,都老成这样了,还什么文艺青年。
那时我十六,他二十六,我们是极好的朋友。
暑假将尽的时候,我要回去了,他领了升职后的第一笔薪水请我吃了一顿饭。他似乎很高兴,喝了很多酒,我不会喝酒,在一旁看着他。等他最后烂醉成泥,我付了帐,架着他离开了。那一晚他在他的床上抱着枕头痛哭,从他的顶头上司骂到董事长,最后嗓子哑得说不出话来,只能呜呜咽咽流着泪。我从没想到过,一个大男人竟然也会哭成这样,他似乎将这么多年的酸甜苦辣都融进了眼泪里。我站在窗边看着他,窗户缝漏过来的夜风吹得我浑身发冷。
他以前说过,他被父母赶出家门好多年了,当时他离开家一个人到了北京,那时候的他和我一般大,十六七岁,很瘦,背着大旅行包走。他刚拿到身份证,年龄太小,找不到工作,只要是正经的,他什么都干过。
北京很大,那时候的他根本找不到方向。
后来就慢慢熬着,熬到一切都好了,他成了这座城市里优雅贵气的白领,过得匆忙而又迷茫。
他不喜欢多说自己的过去,我也不喜欢去问。追忆过去对人是没有好处的,那是死神该去处理的东西。
我似乎发了很长时间的呆,回过神来时,一脸的泪。
我抹了把脸,去洗手间拿了毛巾给他擦干净哭得乱七八糟的脸。然后就躺在他卧室的地板上睡了一夜。
之后的日子我忙成了一只陀螺,二十四小时转个不停。十二月末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我终于闲了下来,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最近还好吗?
我给了他最中规中矩的问候。
他在第三天的时候回复了,付城来找我了。
第一场雪已经化了,我坐在还残留着雪水的广场上,抹了把牛仔裤,擦干手,回过去一条,你直接说你又和他在一起不就得了?
在一起,在一起,什么才叫在一起?
我从来没谈过恋爱,所以我不知道。
新年假期的前一天晚上,和宿舍里的同学狂欢到凌晨。第一次喝酒,被灌了多少都记不清了。醒来的时候看见手机闪着森白的光。
3个未接来电和一条短信。全都是徐严的。他最喜欢说一句话,事不过三。
短信里也是这几个字。
我打过去,接电话的是个陌生男人,声音温润清朗,带着一股疏离淡漠。没说两句就挂了。开笔记本上微博,看见徐严的微博头像换成了两个紧紧靠在一起的头,面部被马赛克掉了,其中一个偏瘦的,是徐严。
周末去超市,手机被人摸了,换了新的电话卡,和一个崭新的手机。至此,我再也没收到过徐严的电话和短信,当然,新年之后,也没有。
好像只有我一个人,还在关注着他的微博,在他不知道的小角落里蹲着,看着他身边的一切。
2012年12月25日,传闻中的世界末日,徐严和付城分手了。那天我买了电影票去看一个十分冷门的外国电影,名字早就忘记了,或者我根本没有记住过。回来的时候上网,看见徐严删除了所有的微博,在简介一栏里写了一句话,亲爱的,相信我,分手了。
我在闪着光的屏幕前笑出了声,掏出手机熟练地按下他的号码,一年的时间,没想到我仍然记得这么清楚。
电话响了很长时间才通,喂?
小严子,又背着朕去玩文艺小清新啊?还亲爱的相信我分手了,我去!
电话那头静了静,然后在电流的滋滋声中传来了徐严低低的笑声,我又升职了,做到总监了,请你吃饭,怎么样?
十二月中旬,我有三天假期,坐大巴到了北京。
他骑着自行车去接我,我笑着调侃他,你不是做到总监了吗,没开宝马改开黑马了?
徐严笑了笑,我换了房子,一时半会儿还就得开黑马了。
我把他从车座上踹下来,径自骑上自行车,他在后面追了几步,跳了上来。
我还记得那个时候,风从我的鬓角飞过,带着北京特有的乌烟瘴气。
你都快三十的人了,怎么轻得跟片儿纸似的?我感受着自行车后座的重量,问。
忙啊。徐严笑道。
我没再说话。
忙啊,该是多少人多少事的借口?还是个总也用不完的借口。
那天我住在了宾馆,我去了徐严的家里,二层小楼,落地窗,小花园,种满了不知名的花花草草,杂乱,却很有生气。徐严要留下我,我趁他去做饭的空当,蹬着他的黑马溜了。
一年,说什么也没改变,那是不可能的。我变了,他也变了。
我们再也不是极好的朋友了。就像江南的《九州缥缈录》里,白毅对谢子侯说,正是因为我和息衍曾是最好的朋友,我最了解他,才知道,如今的息衍即便不是我的敌人,也不再是我的朋友了。
或许我们都没变,但世上不存在真正的绝对静止,所有静止都是相对的,只有运动才是绝对的。
我躺在宾馆的床上,忽然想起那年我躺在他家的地板上,看着黑洞洞的天花板,听着床上人的呜咽,心里一片白茫茫。
朋友与好朋友之间,差了不止一个字。我和徐严成了朋友。
我到北京依旧会去找他,他为我安排好旅馆,请我吃饭,带我出去逛。
我们真的是朋友。
2013年五月初,我的手机被同寝室的朋友摔坏了,花了一周修好,在公交车上开机,几分钟内接到徐严的十来条短信。
他说他来我住的小城了,看海,不像别人说的那么漂亮,打我的电话,没有人接。
他说他找到了住的地方,在我以前的学校的对面,小旅馆,不像北京的阔绰。
他说他呆了几天,没劲,走了。这个地方,他应该不会再来第二次了。
我把所有的短信看完,然后用手机上网,订了车票。
刚刚换上短袖的时节,我到了北京,坐上地铁,在他的微博里留言评论,放下一个地址。
我看见他隔着玻璃,对我笑,眉眼微弯,目光清润,相貌俊秀。
这个时候,我十八岁,徐严二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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