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说读万卷书,还得行万里路。每次出门旅游,从自己住厌了的地方,到别人住厌的地方,一次都没有落空过,在生命体验上总有新的收获。
拿今天和导游聊天来说,听君一席话,颇有新启发。
我说:“导游,你们这里太美太惬意,我都不想走了,租个房子在此久居得了。”
导游说:“你从你的城市来到这里的城市,有何价值?人生在世,尽可能有最多的体验才好。”
我说:“这里气候好,山水好。”
“再好的地方,你也会住厌的!除非在此地有值得你为此留下的营生,否则,独在异乡为异客,你又何必呢。”他说。
我想想,是这个道理。
我好奇地问:“那什么营生值得我长处不厌呢?”
他说:“你可以在城市不远处住下,过过采菊东篱下的日子,自种自吃,养养鸡呀、鸭啊、狗什么的,每天为此忙一忙,既充实,又不累心。这是多一举两得的事呢。”
我频频点头称是,他的这个建议我是真听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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