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从书店里、网上买来了几本书,放在家里的不同地方,以便随手拿起来就读。
不过呢,我也只读其中的一两本,这一本是《燕食记》,另一本是《晚熟的人》,到现在没读完一本。总是觉得时间不够,其实把时间浪费在了刷手机上。
我一边自责,一边看视频。每天到很晚的时候,迫不得已,才打开APP写那两千字,草草应付而已。
反而是丈夫,每天读书读得上瘾了。
前几天,他读完了《晚熟的人》,不禁感慨,不愧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写出来的故事就是不一样,真有味道。
“你说,作家都是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写出来了吗?”
“也不一定。既然是小说,肯定有艺术加工的,要不然怎能成为小说?”
“嗯。就像白面馒头,面和得再硬些,放在卡子里,印出各种图案,蒸出来莲花状、金鱼状,材料都一样,但视觉效果不一样,吃的滋味也不一样了。”
这个例子很好,丈夫想到了蒸卡子。我们平时蒸馒头,面软,蒸出来的馒头软乎乎的,这就像生活中的事情,普普通通的日子发生了普普通通的事,谁也不在意。可是,蒸卡子就得把面和得足够硬,这就像写小说,把生活中发生的事情再加工,进行一定的虚构,这事件就有了一定的意义。
我也读了《地主的眼神》这篇,感觉作者叙述、回忆儿时的事情,和真的一样,像在听一个老人他经历的讲故事,真实可信,又有趣。我读到地主的眼神,身边有什么样的人呢,不由自主地会想想。其实不过是时代的产物,但人性在任何时代都值得研究的。
从前天开始,丈夫又开始读《长安的荔枝》,这本书是我读完之后,推荐给他的。他喜欢读想象类型的,像《古董局中局》《庆余年》之类的,脑洞大开,读得过瘾。
昨晚,他和同事外出吃饭,九点多回家,收拾好之后,马上进入读书状态。我问他,“上瘾了?”
“嗯,挺有意思。”
我俩不再对话,我要完成两千字,他躺在沙发上读书。他读书速度慢,但读完的内容,尤其是他感兴趣的,会记得牢。我是读得快,忘得快,要是日后再想联系,保准得再查。他就不一样,说起哪个人物,故事时,肯定能回忆起来。
我俩曾经一起读《明朝那些事儿》,锻炼身体时会讨论几句,他就比我记得牢。
我十一点多睡觉时,大夫还放不下手中的书,还在读。当时我在手机上阅读,也是用了两三个晚上读完的,那种非读完不可的滋味。想知道主人公的几种方法,哪个更为合适,并且,在阅读的过程中,还会想到自己的方法,挺有意思的。
一本书好不好,读者说了算。读者产生了阅读的兴趣,还要推荐给身边的人,这本书的价值也就体现出来了。
好书有很多,买来就要读完,读后再找人聊聊,写上几句,挺有意思的。
沉浸于读书之中,真的能忘却了人间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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