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人莫若旧,衣莫若新。但在我的衣柜里,常年挂在一件旧T恤,二十多年了,总也舍不得丢弃。
这件深蓝色的T恤,样子古板,面料普通,老里老气,每次穿上身,总会“遭遇”妻子的一通数落和白眼。
在妻子眼中,这件早已过时、有些破旧的衣服,毫无留下的必要。但在我眼中,它不是一件衣服,而是一位老朋友,见证了我走出学校、走进社会的那一段历程。
确切说,这是我中专三年买的唯一一件T恤衫,时间发生在毕业前夕——要参加工作了,应当穿的稍微体面一点儿。
说起来,买这件T恤也算“事出偶然”。
当年,中专母校地处郊区,进城去玩儿,要么花钱坐船过汉江,要么步行绕道汉江一桥。
对于一顿午餐只需一块七的消费水平来说,花几毛钱坐船实在太过“奢侈”。
再说,父母从牙缝里抠出来的每月150元生活预算,外加38元奖学金,只能勉强保证“吃长饭”的我填饱肚子。至于其它,只存在于想象之中。
全省中师联考结束,各科顺利达标,红彤彤的毕业证仿佛就在眼前,没有什么比这更高兴的事儿了。
想着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三年,还没有真正进城逛过,几个人一商量,趁周末有空,约了一起行动。
长到二十来岁,我所见过的最大商店是县城百货商店,走进市里那条专卖衣装的街道,感觉就是“刘姥姥进大观园”,连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好在,一路的同学当中有“懂家子”,带着我们直奔专门针对学生党的门店。
一圈转下来,我看中了一双“一脚蹬”的皮鞋和那件深蓝色的T恤,想着兜里那点碎银子,实在下不了狠心。
几个同学见我一身旧校服的寒酸样,一再怂恿下决心,店家也过来帮腔,表示对我们这些学生娃格外优惠,可以“亏本甩卖”。
年轻人脸皮薄,经不起一群人劝,一咬牙,一跺脚,全买了。
回学校,穿上新T恤、新皮鞋,走路都轻飘飘的。
谁知,夹脚的皮鞋穿了两个周,才发现一只松、一只紧,翻过鞋底一看,原来是双一大一小的“鸳鸯鞋”。
直到此时我才明白,当时店家之所以“大方”地“泣血甩卖”,估计是之前拿错了货,留下这双卖不出去的残次品,正好推销给我等不识货的小年轻。
退货是不可能的,时间过得太长,加上已经穿旧了,估计店家也不会认账,只好将就着穿。
好在大多数同学都有皮鞋穿,见怪不怪的,也没谁专门盯着我的脚看,穿烂了丢掉,还穿母亲做的“千层底”布鞋。
T恤就不一样了,是货真价实的“好东西”,加上不如穿在脚上的鞋子那样费,就一直穿着,越穿越觉得舒服、有精神。
后来参加工作,自己有了收入,买了衣服也舍不得丢掉那件T恤,感觉还是习惯穿它。再后来,那件T恤有些旧了,便充当了运动外套的角色,继续发挥“余热”,直到今天。
这段时间,单位组队准备庆五一职工篮球赛,我还像以前那样穿着旧T恤到球场。因为“老朋友”最懂我,即便弄脏了,它也不会在意。
我想,真正的朋友都是有担当的、持久的、恒定的、默契的、恬淡的……正如这件破旧的T恤一样,它若不离,我便不弃。
见证青春,衣有若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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