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被人教导,要立长志而不要常立志,我觉得这漂亮话真的是很害人。所谓立长志,最终就演变成为了搏大人一句赞赏,而学着别人去立起什么自己都不太相信的大志向,然后这些大志向就被扫进垃圾堆自己都不记得了。为什么失败的人们会常立志呢?就是因为他们立的长志总是实现不了,还丧失了完成小志的能力。所以立长志而不得,和常立志而不得,往往是一回事。
事实上,在中国这种不允许追求个人自由的社会环境下,人们除了会跟着社会大流不求甚解地喊着口号,用编造出来的大志向来博取赞美之外,更可悲的是自己那些明明有机会实现的小小梦想却因此而被贬低被掩盖,最后,大多数人们都背叛了年少的自己,年少的愿望们一个个变成压箱底儿那些不能触碰的日记,自己对自己的信心,自己对世界的信心,都在这一次又一次地不能达成愿望的过程中被腐蚀。当然还有一个副作用,那就是当别人去实现了这些愿望的时候,自己只有羡慕嫉妒恨,有那么多人对别人做了点什么事看不惯,挑刺,诅咒别人,多来源于这种羡慕嫉妒恨。
如果我是一个孩子的家长和老师,我应该会更关注孩子现在有什么愿望,如何帮助他自己去实现这个愿望,不论这个愿望有多么的卑微,每次他用自己的力量实现一个小小的愿望,他就完成了和世界的一次成功的互动,他会越来越相信自己可以做得到一些事情,也会越来越清楚自己能力的边界。反倒是,如果孩子立了与自己能力不相符的志愿,才应该警惕,这时帮着他分解这些志愿,变成一个一个可以实现的小目标,那才是符合人性的。只有一个人不断地向一个方向走,他才能越来越了解这一个方向上的意义,也就越能看清楚远方的风景,登高回望才是人生!
所以,我的结论是,应该常立志,立小志,立志就要实现它,不要立你实现不了的长志,更不要骗人家孩子说,你现在的成就是你七岁的时候就想好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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