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人”与“小三”?

作者: 天使张恒_5eb7 | 来源:发表于2020-05-05 16:39 被阅读0次

        “小情人”与“小三”?

        学生时代是1992年以前,在我们的字词典里,没有情人这个概念!更没有情人这个说词!……

        那怎么知道“情人”这两个字的呢?是在读诗词的时候,在“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中见到的!稍微有点学识的人就知道!彼有情人,不是此有情人!……

        “小情人”大概是出现于近年,是别有用心的人亵渎父母关系的!他们胡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情人!”可有傻b混o,真在情人节的时候,把父亲接到家中与父亲一起过情人节的!……

        他们胡作非为,触怒天威!遭天谴驾鹤西游啦!竟然说他天爷爷“天妒英才”!所以,人云亦云的墨客纷纷驾鹤随行!因为爱才,我劝导他们!他们要么说我精神病,要么给我禁言封号!最轻得是锁定!结果:他们太多人不仅被锁腚,而且被锁了心脏与大脑!……

        父女就是父女!父女是血肉相连的亲人!任何时候,都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断绝亲情!怎么能让女儿取代母亲,做父亲的情人呢?!你母亲老了,病了,死啦!你做父亲的“小情人”?母亲活着你做父亲的“小情人”?你如果这样做了,你偷了本该属于你母亲的人,你当世如何面对你母亲!百年后你有何脸面见你的母亲!?……

          女儿的生命是父亲给的,是源于父母的相爱!女儿是父母爱情的结晶!岂能亵渎?!伦理关系岂能颠倒!?……

        女儿的生命是父亲给的!父亲有呵护女儿,珍惜女儿的生命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当然也包括女儿的第二生命——贞操!不能因为女儿,能否满足肉欲而选择!……

        无论多少人不乐意,我也要说:保持父女纯真的亲情是是人类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所以,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情人”是非常荒谬的!……

        流传千古的经典与我的“忠诚”都命令禁止情人的称谓!恋爱中的男女,是恋人!登记结婚的夫妻,应该称爱人!女同事,女知己都该有正确称谓!……

        在感染的例子中,不就有自己带病感染了母亲与母亲男友的人吗!凭什么无论年龄大小都未婚同居!?人,相爱就应该登记结婚!未婚同居,就是逆行犯罪!尽管近期有学者记者为逆行者点赞!他们的权威再高,也改变不了逆行违法玩命的现实!……

        真诚的希望还正确称谓于爱的人!不要因胡乱称谓,玩丢了性命!人,死了怎么样?死了的人一定知道!知道后如何?后悔药无处买!……

        批“小三”!打“小三”得风声虽然看似弱啦!可对小三的深恶痛绝,丝毫都没有减弱呀!为什么把女儿推上“情人”的宝座!?让女儿替代母亲,明正言顺的做父亲的“小情人”!?理直气壮的“小三”呢!?……

        重庆的执法者王某给高官当“小三”不够解气,又将女儿硬拉着当“小三”!天理国法都不容!所以,他们染病而终!太多人助纣为虐!而使疾病大流行,人们是否该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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