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害怕一个人,甚至很享受一个人的寂静,不会像从前一样的胡思乱想,有计划的生活,每天醒来都是自由的味道,像是有人采了一大把的罂粟花放在你的床边,每每醒来睁开眼,就被那绚烂的火红沉醉,妖艳的花会让人迷失感官,忘记时间,忘记身在何处……
开始学习素描,不知道从何时起周遭的颜色都是灰突突的,幸好,那罂粟花的火红还在,像是那只曾经滴满鲜血的白玫瑰,却早已被人遗忘……
被遗忘的血玫瑰,终于有一天被想起来了,枯萎了,头也低下了,没有了那诡异的红,留下的暗红血咖,那是一个伤疤,一个再也不会为了任何人滴血的伤疤,一个懂得珍惜自己的伤疤,一个不会为了爱情痴迷去奋不顾身,飞蛾扑火的伤疤,不疼了,不痛了,也不会再爱了!
时间把周遭的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又把两个人变成三个人,然后又变成两个人,一个人,然后藏埋于黄土或是随风而去,渐渐被人遗忘。
没有墓碑,没人祭奠,走一回又回去了,像是从来没有来过一样,没人记得,甚至连自己也快要忘记了,是淡然了吗?是不痛了吗?是忘记了吗?都不是,也许是不在乎了,没有什么可以提起,也没有力气去在乎。太累了不是吗,不想那么累,轻松点儿不好吗,干嘛死死抓住不放呢?!
一直向往这样的懒散,像猫咪一样随性,开心时玩玩线球,不开心就伸伸爪子,在空调房,温度调到最低,风度开到最大,看着外面炙热的太阳,捧着一杯热咖啡,捂着棉被吃着冰淇淋,不知道是脑子烧坏了还是被抽风了,不去管它,不是很好。
不记得在哪听过这样一句情话,最永恒的幸福,不是拥有你,而是拥有与你有关的回忆。我想说的是,暗透了总能看到光,我们只是需要时间去适应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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